對套房犯罪的打擊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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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審判時的證據顯示,約翰·博羅夫斯基命令他的員工將有毒廢物傾倒到下水道中。一名法官判處博羅夫斯基兩年監禁,並罰款40萬美元。馬薩諸塞州伯靈頓的金屬表面處理公司Borjohn Optical Technology Inc.的總裁因此成為首位因《清潔水法》四年前的“明知危害”條款被定罪的人。
當國税局特工揭露出一個為期六年的計劃,試圖隱瞞來自財政部的現金存款時,檢察官對希臘國家銀行提起了洗錢指控。在銀行認罪後,法官判處其800萬美元罰款——這是針對不涉及毒品的洗錢行為所處的最大罰款。
由於被指控向政府過度收費購買計算機,通用電氣公司去年九月支付了1000萬美元的刑事罰款。但檢察官還堅持要求通用電氣支付2000萬美元以解決民事指控。
白領犯罪分子的日子越來越艱難。在多年的空洞威脅後,檢察官兑現了他們打擊高管犯罪的承諾。身穿條紋西裝的罪犯正在入獄。強有力的新法規和對什麼構成犯罪行為的新概念正在對曾通過民事訴訟攻擊的公司濫用行為施加鉅額罰款。這些努力得到了自1988年以來聯邦檢察官人數增加50%的支持,以及一個願意對商業行為施加嚴厲懲罰的司法系統的支持。(圖表)
結果是:政府不僅利用刑法懲罰華爾街人士,如邁克爾·米爾肯,還對環境、工作場所安全和國防合同進行監管。“五年前,你可以讓一家公司因向政府提交虛假聲明而認罪,可能最終只會面臨1萬到5萬美元的罰款,”華盛頓辯護律師雷蒙德·巴努恩説。“現在是100萬美元到500萬美元。”
賭注即將更高。美國量刑委員會計劃在5月1日之前發佈嚴格的懲罰不當公司的指導方針。對個人的嚴格強制性量刑指導方針已經提高了被定罪高管的監禁期限。新規則將要求對公司處以超過1.5億美元的罰款——甚至可能讓它們接受緩刑。有一個大例外。這些指導方針採取了胡蘿蔔加大棒的方法,如果公司顯示出某些“減輕”因素,包括合規程序的存在,法官可以削減罰款(見第104頁)。
感到恐慌。指導方針的草案讓商界哀嚎。“擬議的指導方針似乎是這個國家將企業運營‘刑事化’的一個相當令人不安的運動的症狀,”3M公司的總法律顧問查爾頓·迪茨寫道。全國製造商協會和商業圓桌會議等團體一直在積極遊説,希望將這些指導方針削弱或變為自願。除非國會介入,這種可能性不大,否則這些提案將在年底前成為法律。
聯邦政府日益擴大的網絡已經抓住了一些知名的美國公司。僅在過去一年中:
-- 東方航空公司(Eastern Air Lines Inc.),目前正在清算,因陰謀阻礙聯邦安全調查而認罪,並被罰款350萬美元。
-- 埃克森公司(Exxon Corp.)認罪並同意支付1億美元,因污染阿拉斯加水域而受到處罰。
-- 克萊斯勒公司(Chrysler Corp.)在對超過60,000輛汽車的里程錶回滾指控不抗辯後,被罰款750萬美元。
面臨檢察權力攻擊的公司幾乎沒有可接受的選擇。迅速妥協可能導致沉重的罰款。但在法庭上對抗指控會使公司面臨負面宣傳,這可能會壓低股價、使客户失去興趣、困擾債權人或引發股東訴訟。而被起訴的公司中有四分之三被判有罪或達成認 plea bargain。
法律界和企業界的一些人表示,政府的做法過於激進。考慮一下休斯頓石棉清除承包商保羅·伯恩斯在三月份的審判。檢察官曾試圖以與競爭對手串通抬高價格的罪名起訴伯恩斯。但根據反壟斷法,必須存在陰謀,而競爭對手並沒有參與。儘管如此,聯邦檢察官還是以電信欺詐罪起訴伯恩斯,理由是他在涉嫌不當行為時使用了電話。陪審團裁定伯恩斯無罪。
這場打擊在許多方面是對里根時代的反應。軍事擴張為五角大樓的採購濫用鋪平了道路,放松管制導致了儲蓄機構的欺詐,而一種無所顧忌的氛圍則鼓勵了華爾街的貪婪。“在80年代,我們有一種氛圍,成功比你如何達到成功更重要,”喬治·華盛頓大學社會學教授阿米泰·埃齊奧尼説。“人們覺得事情走得太遠了。”
綠燈。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針對商業的反彈一直在加劇。隨着里根放鬆聯邦監管,州和地方官員逐漸加強了自己的監督。例如,紐約和伊利諾伊州的檢察官對那些工人接觸有毒化學品的公司的高管提起了攻擊和加重攻擊的指控。商業團體向美國最高法院請願,要求駁回這些案件,認為1979年的聯邦職業安全與健康法禁止各州採取行動。但法院拒絕聽取他們的請求,給州政府追究公司在工作場所危害的刑事責任開了綠燈。
一些聯邦檢察官發現,通過高調的攻擊可以獲得政治利益。前美國紐約地區檢察官魯道夫·W·朱利安尼在追捕腐敗的華爾街人士後,競選市長並聲名鵲起。波士頓的美國檢察官威廉·F·韋爾德利用自己作為白領埃利奧特·內斯的形象發起成功的州長競選。隨着檢察官和調查人員掌握金融欺詐和環境法律的複雜性,他們發現更多的案件可以提起。
國會也參與其中,創造新的罪名並提高內幕交易、價格操縱和其他犯罪的處罰(表)。“每次我們有選舉時,我們就提高處罰並增加刑事制裁,”喬治·華盛頓大學刑法教授斯蒂芬·薩爾茨堡説,他曾是一名檢察官。
打擊行動在布什政府對污染者的戰爭中最為明顯。在里根時期,批評者指責環境保護局對那些將環境視為垃圾場的公司過於寬容。現在,司法部長理查德·L·索恩伯格和環境保護局局長威廉·K·瑞利正在利用環境法律提起新型刑事訴訟。“這些法律中一直埋藏着刑事條款,”達拉斯的德雷斯特工業公司顧問V·洛克·格倫德曼説。“過去,環境問題幾乎總是被視為民事問題。現在,環境保護局喜歡誇耀其刑事案件的數量。”事實上,聯邦對環境犯罪的起訴從1983年的40起激增至去年的134起。罰款從1983年的341,000美元飆升至1990年的近3000萬美元。
檢察官喜歡刑事起訴所傳達的信息。多年來,要求銀行報告超過10,000美元現金交易的法規既沒有得到執行,也沒有被遵守。但在1985年波士頓銀行公司因違反1970年銀行保密法而被定罪並罰款50萬美元后,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在沒有起訴之前,沒有合規,”司法部刑事司負責人羅伯特·S·穆勒三世説。
對高管的監禁威脅常常迫使公司達成和解。當1989年紐約廣告公司楊·魯比卡公司的三名高管因涉嫌賄賂一名牙買加高管而被控以敲詐勒索罪時,“他們的整個身份和自我認知都受到了威脅,”總法律顧問R·約翰·庫珀説。政府撤銷了對這些高管的指控。在達成認 plea bargain時,政府對楊·魯比卡公司罰款50萬美元,因其共謀違反聯邦反賄賂法。庫珀補充道:“你不能讓你的高管面臨審判所帶來的風險。”
但公司發現認 plea bargain變得更加昂貴且更難以談判。1988年8月,總部位於邁阿密的科迪斯公司、兩名前高管和兩名前員工因銷售缺陷心臟起搏器而被起訴。該公司迅速與檢察官達成協議,承認有罪並支付123,000美元的罰款和141,000美元的法庭費用。但法官認為該認 plea不夠充分而予以駁回。1989年3月,科迪斯通過支付580萬美元解決了刑事和相關民事索賠。七個月後,個人被宣告無罪。科迪斯官員表示,這場磨難使他們花費了2000萬美元的法律費用。
儘管面臨一些挫折,檢察長索恩伯格和他的州級同事們強調,他們將把白領犯罪作為首要任務。量刑委員會將為聯邦檢察官提供更多的武器——併為公司提供更多的激勵,以確保它們遵守法律。不遵守的代價將會太高。
嚴格的法律,嚴厲的懲罰
隨着檢察官對企業的追訴更加積極,立法者創造新的執法工具並加重懲罰。以下是一些例子:
反壟斷 1990年的反壟斷修正法案將價格操縱的最高罰款從100萬美元提高到1000萬美元
銀行 1989年的金融機構改革、恢復與執法法案將10項與銀行相關的犯罪的罰款提高到100萬美元,監禁刑期提高到20年,例如對監管機構撒謊和偽造信用申請
環境 1990年的清潔空氣法案授權對故意污染的行為處以15年監禁,並將違規行為從輕罪改為重罪
證券 1990年的證券法執法救濟法案允許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公司處以罰款,並禁止因金融欺詐被定罪的人擔任任何官員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