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埃克森美孚打造成模範環保公民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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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數月的激烈談判,埃克森美孚公司、阿拉斯加州和司法部終於達成協議,以解決這家石油巨頭在1989年瓦爾迪茲石油泄漏事件中的責任。該協議於3月宣佈,內容包括埃克森美孚至少支付9億美元以解決民事訴訟。埃克森還對四項環境犯罪認罪,並同意支付1億美元的罰款。但美國地區法官H. 拉塞爾·霍蘭否決了這一協議。他説:“我擔心,刑事罰款傳達了錯誤的信息,暗示泄漏是可以吸收的商業成本。”
霍蘭將球拋給埃克森美孚,給這家石油巨頭留出了直到5月24日的時間,以撤回其認罪並就環境犯罪接受審判,或者提出新的協議。埃克森很可能會被誘惑去抗爭。事實上,在霍蘭否決後不久,它就取消了提議的民事和解。但一項現在就償還所有經濟損失並恢復普林斯威廉灣的協議將最有利於各方。而且,通過確保埃克森採取措施保護環境,該協議將為公司提供恢復其公眾形象的機會。
憤怒。霍蘭明確表示,公司必須支付鉅額罰款。但對於像埃克森這樣規模的公司,可能沒有合理的罰款足以造成痛苦。事實上,就在法官否決罰款的當天,埃克森公佈了創紀錄的第一季度利潤22.4億美元。為了真正有效,該協議必須超越喬治·米勒(加州民主黨)所稱的“支票簿正義”。它應該使埃克森成為環境公民的典範。
進一步的法律鬥爭不會平息公眾對泄漏事件的憤怒以及埃克森在應對這一事件上的明顯遲緩。高管們堅稱他們的行為是負責任的,甚至荷蘭法官也同意埃克森以“完全善意”進行談判。埃克森在清理工作上花費了超過20億美元,並支付了3億美元來解決索賠,現在可能希望在法庭上進行較量。從狹義上講,它可能會勝訴。但埃克森及其對手應該拋開情緒,迅速回到談判桌上,因為他們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解決,包括新的刑事罰款和民事責任。
荷蘭法官希望看到埃克森支付遠超過1億美元的刑事罰款。但他可能要求得太多。與每一個刑事案件一樣,罰款應反映犯罪的嚴重性和罪犯的過錯。當埃克森認罪時,它承認違反了《清潔水法》、《廢物法》和《候鳥條約法》。雖然這些罪行嚴重,但要麼缺乏故意,要麼涉及過失,而不是更具指責性的故意、明知或魯莽的不當行為。與其徵收過高的刑事罰款,更公正的解決方案應強調糾正埃克森所犯的錯誤。至少,新的民事和解應照顧到所有受影響的各方,包括阿拉斯加土著、環保人士以及其他對這家石油公司提起損害訴訟的人士。正如阿拉斯加立法者所建議的,石油巨頭應設立一個足夠大的信託基金,以覆蓋現在和未來對自然的損害。
和解還應要求埃克森採取一些積極的預防措施。一種方法是模仿競爭對手康菲公司,該公司現在將部分管理人員的薪酬直接與實現環境目標掛鈎。或者,正如國家奧杜邦協會所建議的,公司可以接受法院指定的審計員的定期環境檢查,以確保採取了防止其他石油泄漏的保障措施。
圖像。這些步驟是明智的。儘管早期道歉,埃克森可以責怪自己在公眾形象上顯得傲慢和冷漠。當認 plea bargain 被揭示時,董事長勞倫斯·G·羅爾説:“和解對我們的財務結果沒有明顯影響。”可以推測,董事長是想安撫投資者,但他最終因明顯缺乏悔意而進一步激怒了公眾。
羅爾沒有評論他希望如何解決埃克森的困境。然而,通過同意進行公共修復,他可以幫助修復埃克森的形象,併為行業的環境保護設定新的標準。沒有任何證詞比埃克森的更具説服力,即保護自然,即使在無人關注時,也符合商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