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的房屋建築商憤怒不已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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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婚三個月半後,喬治亞州桑迪斯普林斯的金和加里·託普希望“停止租房,獲得一些資產,”加里説。這對24歲的夫婦週末花時間翻找衣櫃和查看樣板房的平面圖。在金的父母的幫助下,“我們至少有足夠的資金支付$120,000房屋的5%首付款,”安全系統銷售員加里説。
但新的聯邦住房管理局規則要求購房者從7月1日起提供更多的前期現金,這可能迫使託普夫婦將首付款增加$1,000。“天哪,”加里説,“這會讓我們買房變得困難。”
數以千計的借款人可能被迫退出市場的擔憂讓全國的房屋建築商感到憤怒。行業團體抱怨這些變化恰好在住房市場開始從三年的低迷中復甦時出現,時機糟糕。“你會期待政府出台反衰退政策——而不是讓人們遠離購房,”美國抵押貸款銀行家協會的執行副總裁沃倫·拉斯科説。
放棄。像許多政府法規一樣,FHA的要求起初是出於良好的意圖。1990年,普華永道的一項研究發現,FHA的主要保險基金為中等收入購房者提供低首付抵押貸款,每年損失2億美元。原因是:借款人可以用不到5%的首付款購買房屋,並且可以融資大部分的交易費用。在一棟價值$100,000的房子上,買家可能借款$98,350——然後再將3.8%的FHA保險費算入其中。由於他們投入的資金如此之少,如果房屋價值下跌,他們可能會選擇放棄這棟房子。FHA的違約率在1980年代末達到了16%,去年降至11%。
答案是更高的保險費、更嚴格的償付能力規則和更大的股本要求。在經過五個月關於如何對購房者施加壓力的爭論後,國會和住房與城市發展部達成一致,將FHA融資用於房屋和交易費用限制為房產價值的97.75%(對於價值$50,000或以下的房屋為98.75%)。
但當1990年國家可負擔住房法的語言被轉化為法規時,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FHA將規則變得更嚴格:只能融資57%的交易費用。在一套價值$100,000的房屋上,典型的交易費用要求總共$7,456——比舊規則多出$1,306,比法律語言要求的多出$626(圖表)。“我們接受了買家必須拿出更多現金的想法——但HUD加倍了打擊,”住房法案的關鍵談判者、明尼蘇達州民主黨代表布魯斯·F·文託抱怨道。“他們打破了我們達成的協議。”
誇大其詞?HUD並不這樣認為。HUD助理秘書約翰·C·韋徹表示,關於該法律的談判“始終是基於限制交易費用”,而不是限制貸款與價值比率。官員們認為,即使沒有1990年的法律,HUD也可以對將這些費用納入抵押貸款施加任何限制。雖然抵押貸款銀行家聲稱每年將有150,000名買家被擠出市場,但韋徹估計只有20,000個家庭會受到影響。
民主黨人將試圖將FHA規則調整為他們所希望的樣子。眾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亨利·B·岡薩雷斯上個月呼籲對HUD的審計員進行審計,引用了普華永道誇大FHA財務問題的證據。即使在增加的情況下,住房分析師表示,這些變化不會對FHA的違約率產生影響。如果嚴格的條款迫使FHA最有信用的借款人選擇私人抵押貸款保險,這種保險提供更少的文書工作和更低的保費,FHA可能最終會承擔所有最糟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