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還是對銀行的打壓? - 彭博社
Catherine L Yap-Yang
正在國會審議的銀行改革方案被廣泛視為銀行業的虛擬願望清單。眾議院銀行委員會在6月28日批准的版本,距離成為法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將為銀行打開許多大門。它將允許銀行在其他州設立分支,並進入一系列新業務,從證券承銷到保險。但在該法案中埋藏着一些嚴厲的提案,這些提案將產生截然不同的影響。它們將對銀行監管機構施加嚴格的限制,並可能過早地對陷入困境的銀行進行打擊。
受到導致儲蓄和貸款危機的鬆散監管的刺激,立法者們決定銀行業的監管者不能被信任,無法獨立對銀行採取強硬措施。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請求提供700億美元的貸款,以拯救該機構的瀕臨破產的保險基金,這讓國會更加不安。“監管者在80年代搞砸了,”來自銀行委員會的眾議員查爾斯·E·舒默(民主黨,紐約)説。“他們花了50年的信譽,結果失去了。”
該法案中的一項機制將要求監管者在銀行開始惡化時迅速採取行動,防止政府的拖延在某些時候使糟糕的情況變得更糟。銀行在資本、資產質量和收益等某些要求上越是不足,政府監管者需要做的事情就越多:凍結增長,停止分紅支付,並限制高管的薪水和獎金。改革計劃的作者——財政部認為監管者可以更加強硬。一位財政部高級官員表示:“擁有一條清晰的路線圖,明確監管者的行動,將是有益的。”
良好的記錄。但許多評論家認為,對監管機構的打壓過於嚴厲。“國會不能在試圖應對當前危機時對銀行進行微觀管理,”獨立銀行家協會執行副總裁肯尼斯·A·古恩瑟説。“一旦危機結束,它將制定一套可能行不通的指導方針。”
貨幣監理署辯稱,監管機構在讓不穩定的銀行自我恢復方面有良好的記錄,而無需動用銀行保險基金。OCC官員萊昂娜·克羅斯表示,如果在美國銀行陷入困境時更嚴格的標準已經生效,“美國銀行今天就不會在這裏。”監管機構在1980年代中期的最糟糕時期保持了舊金山銀行的運營,現在它是全國最成功的銀行之一。改革法案確實允許一些靈活性,讓監管機構在認為必要時繞過一些強制性行動。但他們可能需要在國會面前解釋自己——這並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前景。
行業專家抱怨該立法削弱了銀行高管的靈活性。這可能促使那些貸款組合受損的銀行使用其可用資源來重建資本,而不是用於吸收貸款損失的準備金。華盛頓銀行顧問凱倫·肖表示,該法案“最終不僅會消除監管裁量權,還會消除管理裁量權。”
銀行法案的嚴格規定在至少一個領域是合理的:限制聯邦儲備委員會通過貼現窗口向陷入困境的銀行提供貸款。美聯儲曾用貸款來支持波士頓的新英格蘭銀行和華盛頓的麥迪遜國家銀行等病態銀行。眾議院銀行委員會發現,美聯儲在320家銀行中有83億美元的未償貸款。由於美聯儲對銀行資產擁有優先索賠權,因此它能收回其資金。許多存款人——其賬户超過10萬美元的部分沒有保險——對此感到高興:銀行用美聯儲的錢來償還他們。然而,這使得FDIC承擔了責任。“這是聯邦儲備秘密授予的一種大規模寬容形式,”眾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亨利·B·岡薩雷斯(德克薩斯州民主黨)憤怒地説。
面對對貼現窗口貸款嚴格限制的威脅,美聯儲主席艾倫·格林斯潘與岡薩雷斯達成了一項協議。根據該法案,如果美聯儲希望向一家銀行貸款超過60天,則美聯儲主席或該銀行的最高監管者必須證明該銀行沒有失敗。如果該銀行隨後倒閉,中央銀行將不得不向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賠償因貼現窗口貸款造成的任何損失。這一妥協的影響可能迫使美聯儲放棄其“太大而不能倒”的立場,即不惜一切代價支持最大的銀行。
逾期。改革法案在處理失敗銀行方面也相當嚴格。它要求FDIC選擇最便宜的方法,這可能意味着解散這些機構並將其存款以溢價出售給其他銀行。根據現行法律,FDIC通常更傾向於通過將失敗的銀行出售給投資者來保持其完整,認為這更好地服務於社區並保護金融系統。
加強銀行監管的舉措已經迫在眉睫。迫使及時的監管行動,尤其是在允許銀行進入新業務的情況下,可能是一個明智的做法。但監管,像銀行業務一樣,是一項判斷性業務。如果國會制定的規則對新金融服務時代過於僵化,它可能贏得80年代的戰爭,卻在90年代的戰爭中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