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審判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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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去年在休斯頓市中心開放的高聳州法院擁有39個法庭和更多的擴展空間。但該市的律師表示,這座新建築是為了處理民事訴訟而建,常常顯得 eerily 空蕩蕩。原因是:很少有案件進入審判。
佛羅里達州北區的聯邦法院,涵蓋塔拉哈西、彭薩科拉和蓋恩斯維爾等廣闊地區,最近幾個月也同樣安靜。該地區的四位聯邦法官在2006年僅主持了12起民事審判,而在2005年則為5起。
在全國範圍內,許多訴訟正在被提起,但進入審判的案件卻越來越少。民事審判是美國最具標誌性的制度之一,是一個歷史悠久的論壇,解決有關傷害、離婚和各種商業災難的爭議。然而,法律費用的上升、對弱訴訟的司法容忍度降低,以及替代爭議解決(ADR)的激增,正在使法庭對峙成為例外事件。
在1984年達到12,018起的峯值後,所有聯邦地區法院的民事審判數量急劇下降,去年降至新低的3,555起。這幾乎是40年前聯邦審判數量的一半,儘管在同一時期提起的訴訟數量從66,144起飆升至259,541起。現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考慮一項有爭議的提案,允許聯邦股東訴訟通過仲裁處理,這一舉措可能會進一步將訴訟從法院系統中抽走。
威斯康星大學法學教授馬克·加蘭特稱這種趨勢為“消失的審判”。這一趨勢在州法院中也有所體現。在21個可獲得數據的州中,民事陪審團審判的數量從1976年到2004年下降了40%。
這一發展令人擔憂嗎?法律界的一些人對審判變得越來越少感到高興。加州山景城的律師維克托·沙赫特表示,法庭訴訟對於大多數案件來説是“一種非常低效的過程”。
然而,其他人則感到擔憂,關注的問題從深刻到實際不等。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的高級法官內森·L·赫希特表示,審判數量的減少導致了判例數量的減少——這些廣泛的裁決告訴人們和企業在變化和法律模糊的情況下如何行事。“如果我們失去了通過案件和上訴發展普通法的機會,那將是一個損害,這一直是這個國家自創立以來法治的基礎,”赫希特説。與此同時,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們擔心他們的年輕律師將如何發展出審理案件所需的技能。
自1980年代以來,公司開始紛紛逃離法院系統,將爭議轉向替代程序,如調解(非約束性和解討論)或仲裁(由付費仲裁人或三人仲裁小組決定案件)。每天,數百萬美國人,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會簽署放棄訴諸法院權利的協議。手機運營商、經紀公司、僱主等通常要求個人將爭議提交給具有約束力的仲裁。
這些條款可能會引發爭議,最近商業團體推動SEC允許公司將股東訴訟轉入仲裁,引發了激烈的批評。“他們所説的是,當你受到欺詐時,你必須去他們的私人論壇,而不是公共論壇,”AFL-CIO的副總法律顧問達蒙·西爾弗斯憤怒地説。“有大量證據表明,這些事情是行業所控制的。”人們擔心仲裁員不願意對他們希望再次服務的公司作出不利裁決。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將這一問題列入SEC議程的舉動恰逢數據顯示,2006年股東集體訴訟的提起降至十年來的最低水平。還有證據表明,仲裁在一些公司中逐漸失寵,特別是在與其他企業解決爭端的方式上。
削減案件數量
儘管如此,私下解決的正義仍然受到歡迎,部分原因是它受到公眾的保護。例如,在華盛頓州的西雅圖及周邊的金縣,一種由退休法官組成的小型行業興起,不僅解決商業爭端,還處理該地區許多高科技百萬富翁的離婚和兒童監護權爭鬥,程序快速且保密。
其他發展也在導致審判的乾旱。許多州通過的責任法的變化實際上關閉了許多類型人身傷害索賠的大門。例如,損害賠償的限制導致一些州的醫療事故訴訟急劇減少。
法官們自己也變得更加積極地削減他們的案件,通過簡易判決解決案件,或施壓當事人進行調解或和解。這並不一定是壞事,但有人説這已經走得太遠了。“司法界存在分歧,”波士頓的聯邦地區法官威廉·G·楊説。他表示,一些法官將自己的工作視為“管理”爭議並避免審判。而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其他法官則不迴避審判,並認為審判在美國司法中扮演着關鍵角色。在2003年7月給其他聯邦地區法官的信中,楊引用亞歷克西斯·德·托克維爾,感嘆“美國陪審團制度正在衰退”,並且沒有陪審團審判,法院的“作為憲法價值的基層守護者的地位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
華盛頓州的法庭專員蘇珊·J·克雷格海德呼應赫克特法官對普通法發展潛力減弱的擔憂,這主要來自上訴法院對審判發佈書面意見。這對企業尤其重要,因為它們在生物技術或博客等新領域推進。“法律要以相關的方式發展,必須與正在發生的事情保持聯繫,”克雷格海德説。“在私人爭議中,你無法獲得這一點。”
休斯頓的資深審判律師大衞·伯格看到一個缺乏法庭戲劇的未來,這些戲劇長期以來吸引着美國人的想象。在他去年出版的一本關於審判技巧的手冊中,伯格寫道,他擔心“下一代審判律師的偉大戰爭故事將以‘然後,我看着那個調解人的眼睛,我説……’開始。”
作者:邁克爾·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