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律師,請小心行事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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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多數高管來説,芝加哥陪審團在7月13日裁定前霍林傑國際公司主席康拉德·布萊克犯有欺詐罪的決定只是一個好奇的問題,而非關切。畢竟,這一裁決對那些沒有忙於剝削自己公司的管理者來説幾乎沒有影響。但律師,特別是那些受僱於公司的律師,可能會發現這一結果更加令人不安。這是因為同一個陪審團還定罪了一名內部律師——這是相對少見的事件。
這位律師馬克·基普尼斯在霍林傑位於芝加哥的美國分公司工作。根據所有的説法,他是一位忠誠的文書,按照指示準備各種文件。在這些交易中,有一些最終成為聯邦檢察官的目標:與霍林傑出版物銷售相關的競業禁止協議,這些協議將數百萬美元直接送入布萊克和其他人手中。雖然基普尼斯被指控參與了欺詐,但他從未被指控幫助構思這一欺詐或獲得一分錢的支付。基本上,59歲的基普尼斯被指控為他知道是欺詐的交易的助推者。
在大多數對律師的起訴中,律師在計劃中的角色比基普尼斯更為核心。在過去五年中,聯邦企業欺詐特別小組獲得的1,236項定罪中,有23項是針對公司法律顧問的。“通常情況下,對律師採取行動是有顧慮的,”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的法律倫理專家喬治·M·科亨説。他表示,部分原因是很難證明律師對他們所參與的交易的所有細節都瞭如指掌。
對於一些觀察者來説,基普尼斯案件對內部律師在識別交易是否被用於腐敗目的方面設定了令人不安的高期望。像安然公司使用的特殊目的實體以及霍林傑案件中的不競爭協議可以服務於合法目的。企業顧問長期以來一直主張,他們不應僅僅因為起草了文件就被假定為無所不知。“我認為這個陪審團基本上將馬克·基普尼斯的疏忽犯罪化,因為他沒有向客户提出問題,我認為這向企業顧問傳達了一個非常可怕的信息,”在芝加哥的帕金斯·庫伊律師事務所的訴訟合夥人休·託滕説,他觀察了大部分審判以便向媒體提供評論。
“一個真正的挑戰”
現年59歲的基普尼斯於1998年加入霍林傑。檢察官指控布萊克策劃了一項計劃,要求霍林傑出版物的買家支付不競爭費用,然後他和其他人私吞了這筆錢而沒有告知董事會。陪審員蒂娜·卡迪薩克説,基普尼斯在起草不競爭協議中的角色非常廣泛,以至於“我們確實得出結論,他知道發生了什麼。”但陪審員們也對他感到遺憾,她説。“他讓自己陷入了困境,然後找不到出路。”
確實,基普尼斯的困境捕捉到了為什麼紐約大學法學院的倫理學教授斯蒂芬·吉勒斯稱內部律師的工作是“美國法律職業中最具倫理挑戰的職位”。這是因為客户是公司,但顧問卻被高管告知該做什麼。“他們必須意識到他們的老闆可能違反了對客户的職責的風險,這是一項真正的挑戰,因為你不想指控你的老闆進行非法活動,”吉勒斯説。
Kipnis,自從2003年離開Hollinger(現在的Sun-Times Media Group Inc.(SVN))以來,一直無法找到律師工作,在芝加哥郊區經營一家Sign-A-Rama特許經營店。他的律師,羅納德·S·薩弗,計劃請求法官推翻陪審團的裁決。薩弗説,對他的客户唯一合理的批評是,“就是他在審計委員會之前沒有盡力瞭解每一筆交易的所有細節。”他表示,陪審團認為這屬於犯罪行為,“這是一個令人恐懼的想法。”
陪審員卡迪薩克表示,裁決傳達了不同的信息:“無論你多麼需要遵循指示並做好你的工作,如果有什麼事情讓你覺得不對勁,你必須發聲或不去做。”
邁克爾·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