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選會”擬延後選舉案 條文留下可疑伏筆
中新網12月12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中選會”日前研擬“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它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草案,將在12日的會議中討論。據悉,此辦法一旦通過,選舉日發生“天災”或“不可抗力情事”,“中選會”有權決定投票日。
新草案規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選舉日前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會報請“中選會”核准,改定投開票日或場所;投開票當日,應由各該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報經“直轄市”、縣市選舉會核准,改定投開票日期或場所;縣市級以上選舉,報請“中選會”備查。
此辦法的天災範圍包括:颱風、地震、洪水。但其中最關鍵的“不可抗力情事”,條文中並沒有詳細説明,因此留下伏筆。
由於選舉時機敏感,台“中選會”幕僚對這項草案的研擬格外保密。但“中選會”委員最近接到這份討論案,看了大多傻眼,痛批“中選會”幕僚“怎會老愛跟着陳水扁的節奏起舞!”此前,陳水扁曾經提過“有人建議延後選舉”的説法。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選會”委員指出,“中選會”已公告“立委”與領導人選舉的時間,公告選舉日不會改變,也來不及改變;如果要延後投票時間,仍必須依據“憲法”、“選罷法”等規定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