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郭台銘100萬美金 台媒記者獲判刑一年十月
環球時報•環球網消息:台灣首富郭台銘遭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恐嚇100萬美元案,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臧家宜及其男友黃尚平以出版《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一書、並爆料郭台銘涉及逃税等負面信息的方式向郭恐嚇。26日,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名,判決臧一年十個月有期徒刑、黃尚平二年、前《時報週刊》總編輯楊人凱六個月。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26日報道,臧家宜及黃尚平在恐嚇案發後,曾公開以“魔鬼”、“怪獸”字眼稱呼郭台銘,又在兩人住處遭竊後,影射竊案是郭台銘指使。因此,法院另以公然侮辱、誹謗罪名判刑,兩人均被判處罰金3000元(新台幣,下同)、拘役25日。
臧家宜及黃尚平於去年八月間,以邀請郭台銘為其著作《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寫序為由,寄發電子郵件給郭台銘及其秘書。
電子郵件的內容為書中大綱,包括“嘉言錄——我是個妓男,只要有錢賺,他絕對陪人上牀”、“黨委事件-找台商協會喬逃税事件,找林瑞祥頂罪”、“危機-危機-逃税事件”等負面內容。兩人以加害郭台銘及鴻海集團名譽的方式恐嚇郭台銘,希望藉此取得鉅款。
郭台銘獲悉後心生畏懼,委託楊人凱居間處理。沒想到楊人凱得知臧、黃兩人意圖恐嚇後,竟然共謀犯案,約定事成後,由楊取得一成即320萬元的佣金。
在雙方交涉過程中,楊人凱曾建議臧家宜先製作書籍封面,迫使郭台銘心生畏懼,以早日付款。楊人凱甚至建議臧家宜,要她“拿出一些殺手的本事,讓對方(郭台銘)知道你的厲害。如,他説他只怕美國逃税的事。你能就此部分先寫一點對他有殺傷力的東西嗎?”
雖然臧、黃、楊三人都否認恐嚇取財,但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認定,臧家宜於去年12月14日遭警方查獲時供稱,《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一書當時只完成20%,在尚未與出版社確認書內大綱及簽約前,即宣稱該書即將完成,並邀請郭台銘寫序,與常情有違。法院因此認定臧家宜此舉是為恐嚇取財,並非單純請人寫序。
臧、楊兩人雖辯稱是郭台銘找楊人凱出面,主動要購買該書版權,以換取該書不出版,100萬美元系出書後預估可得的版税。不過,台北地院認定郭台銘並未授權楊人凱購買該書版權,100萬美元的恐嚇金額,也不是郭台銘主動出價。
因此,台北地院認定臧、黃、楊三人共謀恐嚇郭台銘。(曹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