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防工業界要求修改軍事出口三原則
英國《簡氏國防週刊》2008年3月1日刊報道 近日,日本國防工業界主要軍工實體強烈呼籲日本政府修改武器出口政策。他們認為,日本的“出口三原則”嚴重阻礙了日本國防工業的發展。
所謂“出口三原則”,就是日本在1967年4月針對武器出口問題提出的3項基本原則,即不向共產主義陣營出售武器,不向聯合國禁止的國家出售武器,不向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者可能要發生國際爭端的當事國出售武器。1976年2月,三木首相提出,對“三原則”對象以外的地區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國會作出了《關於武器出口問題的決議》。此後,日本一直實行禁止對任何國家出口武器的方針。但是近兩年來,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越來越多地受到日本國防工業的批評。日本軍工企業指出,這三項原則已經不合時宜,不能反映現代軍事技術發展的趨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日本國防工業的發展,不利於日本軍工企業參與國際軍事技術研發項目,應當做出修改。
2007年11月30日,日本與印度尼西亞在印尼首都雅加達的港口舉行了一個移交儀式。三艘由日本生產的巡邏艦被交付給印尼方面。這是日本第一次以政府開發援助(ODA)的形式向外界提供武器。專業人士認為,日本向印尼提供海上艦艇,有借政府開發援助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則”的意圖,同時兼有對馬六甲海峽等戰略通道施加影響的現實考慮,而更深遠的意義則在於通過與東南亞諸國的戰略合作對中國進行預防性遏制。這次國防工業界新一輪的強烈呼籲能否最重讓日本政府改變“出口三原則”還有待關注。(北方科技信息研究所,彭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