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25萬越南娶妻 新娘拒圓房法院判準離婚
中新網4月25日電 桃園何姓男子去年花25萬元赴越南娶妻,洞房花燭夜時新娘拒圓房,把他推下牀,他靠洗冷水澡澆熄慾望度過一夜,妻子來台後又以生理期、怕痛等理由拒親熱,結婚二個月還無夫妻之實,後來妻子落跑,桃園法院判準離婚,結束他短暫的婚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桃園地院調查,何姓男子(43歲)去年7月下旬,透過友人介紹到越南娶妻,在越南5天就找到伴侶阮姓女子,付出25萬元聘金後,立即結婚,並就近在越南的飯店洞房。
何姓男子向法院指出,新婚洞房花燭夜時,已經和妻子同眠,妻子卻藉故以怕羞、沒經驗等理由不和他圓房,還要求他寫下要經過同意才能碰她或行房的切結書,後來把他推下牀,他當時想妻子可能剛認識不好意思,等妻子來台後再慢慢適應婚姻生活也不遲,新婚之夜只好連洗好幾次冷水澡壓抑慾望,度過漫長的洞房花燭夜。
一個多月後妻子來台,在相處的一個月期間,妻子仍以生理期來、身體不適、沒經驗怕痛、思念家人沒心情等理由拒絕共居和行房,還拿出他簽下的未經同意不得強迫行房的切結書當擋箭牌,但一方面又不斷催他辦居留證。
他表示和妻子結婚二個多月,未曾有過夫妻之實,去年9月下旬,妻子拿到居留證後離家,去向不明,他懷疑妻子在台有人接應,分明是騙婚,向法院訴請離婚。
桃園法院開庭時,阮姓女子未曾出庭,也沒有出境紀錄,何姓男子談到結婚二個月“沒碰過妻子”,感覺遭到設計和花了冤枉錢,連好友和親人都笑他,讓他沒面子,法官認定阮姓女子顯無結婚真意,又未屢行同居義務及夫妻已無恩愛情誼,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