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擬“大赦”全部特別費案 扁或受惠
台“最高法院”昨天就特別費案判決馬英九無罪,馬將在5月20日以清白之身就任。
台“最高法院”庭長張淳淙昨天公佈判決結果時,為求慎重,不時低頭看資料。(蘋果日報圖)
環球時報•環球網消息:台灣地區準領導人馬英九所涉及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台“最高法院”昨天三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馬英九律師宋耀明昨天透露,他在馬英九08當選後主動提醒馬,應思考就職後“大赦”目前在偵辦、審理中的逾兩百起“首長特別費案”,馬指示他成立小組研究是否可行。
宋耀明表示,他將成立的研究小組,會從法律面和公平性進行評估,決定是否讓所有“首長特別費案”“大赦”,另也將評估陳水扁所涉的“公務機要費案”,是否也一併處理。
他説:“已邀請幾位律師腦力激盪,結果發現無論是‘修法’(‘會計法’、‘審計法’等)或‘大赦’,要考慮的面向實在太廣、太複雜,目前還沒有結論。”
宋耀明指出,“大赦”是台灣地區領導人根據“赦免法”所賦予的權力,針對某種特定的犯罪案件赦免被告的罪與刑,範圍包括偵查中、審判中,甚至已經判決確定的案件;意即一經“大赦”,案子就不必繼續再偵查、審理,已入獄服刑者也不必再服刑。
據台灣媒體報道,目前捲入特別費案的“政府機關首長”,從“中央”到地方逾兩百位,包括李登輝、連戰及台當局前“行政院長”游錫堃,若馬英九將來決定“大赦”,所有涉及特別費案的公職人員將可解套。
由於有法界人士認為,陳水扁的“公務機要費”也算是特別費的一種,因此連卷入“公務機要費案”的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都可能因“大赦”受惠脱身。不過, 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及其父親趙玉柱因涉及的是內線交易案,不可能逃過審判。(環球網 周選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