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選後首度出庭 算十年前舊帳
台海網5月1日訊涉入多宗案件的民進黨代主席謝長廷,在台灣大選中慘敗後,4月30日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對於在吳敦義緋聞錄音帶案中成為被告,謝長廷説,因為案件年代久遠,要慢慢找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據台媒報道,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在1998年11月18日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召開記者會,指國民黨候選人吳敦義疑與一女記者有婚外情,並公佈對話錄音帶,裏頭有疑似吳敦義與女記者曖昧對話內容。高雄市長選舉結果,謝以4565票小幅差距勝選,吳認為此錄音帶嚴重損及他的形象而致敗選,並控告陳春生,官司在2005年9月間三審定讞,“最高法院”認定錄音帶經變造,判陳春生有期徒刑六個月,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一年、緩刑兩年。陳春生也曾召開記者會,指“八年前吳敦義的緋聞錄音帶,就是謝長廷親手交給我的傑作,母帶上還留有謝長廷的指紋”。
高雄地檢署30日召開偵查庭,包括被告謝長廷,以及證人陳春生,林宏明都出庭應訊。謝長廷是在上午十時半前往高雄地檢署應訊,大約十一時離開偵查庭。離開時,謝長廷顯得相當無奈。
謝長廷表示,因為案發已很久了,他要慢慢找證據證明自己清白。他又説,不應該因為一兩個人翻供,就改變事實。謝長廷所指一兩人翻供,是指前高市議員陳春生以及前高市府機要林宏明,因為兩人緊咬緋聞錄音帶是謝長廷提供的,謝長廷質疑兩人前後説詞不一。有媒體問他未來有什麼打算,謝長廷説,“當一個公民,大家怎麼樣生活,我就怎麼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