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長”因“外交”醜聞案被傳喚(圖)
台“外交部長”黃志芳
環球時報·環球網消息:台灣10億元(新台幣,下同)秘密“外交”經費遭侵吞案件,2日下午負責偵辦的北檢檢察官前往台當局“外交部”瞭解相關案情,台“外交部”表示,黃志芳下午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檢方於晚間10時30分許傳喚“行政院副院長”丘義仁到案説明,至3日凌晨零時40分予以飭回,丘義仁離開北檢面對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
據台灣東森新聞3日報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謀信下午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説明“外交部”委託金紀玖、吳思材兩名男子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的整個過程,訊問過程歷經5個小時,直到晚間8時才結束。“外交部”晚間稱,黃志芳上午已主動拜會北檢檢察長王添盛並表示希望主動向地檢署説明案情,加速案情偵辦進度。承辦檢察官也在下午請黃志芳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台“外交部”未來仍將全力配合此案後續偵辦。
據報道,台當局“外交部”於2006年8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新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户頭,由“外交部”存入3000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新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經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
承辦檢察官黃謀信下午以證人身分傳喚外交部長黃志芳説明後,於晚間10時30分許傳喚“行政院長”丘義仁到案,也是在北檢第二辦公室訊問,3日凌晨零時40分檢方予以飭回。
由前國安會秘書長丘義仁主導,推動台灣與巴布亞新幾內亞建交,爆發3000萬美元機密“外交”經費遭到中間人掮客侵吞,“外交部”已經向新加坡提出凍結相關人帳户的假扣押要求,台當局“外交部長”黃志芳2日召開召開記者會,向民眾鞠躬道歉。他透露,全案關鍵不在於“外交部”專業執行能力上的疏失,而是託付的人忠誠度上的問題,“嚴格來講是背叛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