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界:金援案官員非道歉能了事 可凍結財產
中新網5月4日電 台灣檢方偵辦台當局“金援外交”醜聞案,目前已有邱義仁、黃志芳等多名高官卷入。台法界人士分析,這些捲入醜聞案的高官,未來不僅可能涉有刑事責任,還應可從民事上要求有責官員賠償,甚至循法律途徑查扣、“凍結”財產,而不是一句“抱歉”即算了事。
據台灣《聯合晚報》報道,就刑事部分,島內法界人士指出,目前浮出枱面上的涉案被告主要是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雖有民意代表告發台“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涉案,但檢方的偵辦腳步尚未如此快,目前仍將邱、黃等人暫依證人看待。
台法界人士分析,未來除非檢方掌握有具體證,能證明這些高官事前即“明知”涉案人要詐取當局10億元新台幣,並進而“協助”,才可能構成刑責,否則,官員一旦否認,也就只能説他們不夠聰明或是嚴重的行政疏失而己。
不過,報道説,即使如此,這項因官員重大過失造成當局財產重大損失,仍應由當局出面追討,從民事上進行索賠。雖然目前台當局認為新加坡的銀行也有過失,未來可能會向銀行究責索賠,但是,這是“對外”的行為,對自己公務人員如此重大的過失,台官員一、二句“難過”、“道歉”的話難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