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元首"待遇減半法制化 "總統"月俸46萬
環球時報·環球網消息:“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將台當局“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法制化,“總統”月俸點數訂為2700點,“副總統”的月俸點數訂為2000點。依現行摺合率折算,“總統”待遇為新台幣46萬2780元(新台幣,下同),“副總統”待遇為34萬2800元。
據台灣《聯合報》9日報道,台當局“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共計六條條文,明定“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依據。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周弘憲表示,現行“總統副總統及特任人員月俸公費支給暫行條例”自1949年公佈施行至今,均未修正,已不符合實際狀況,“總統”是“憲法”機關,政務人員則是一般公務人員,職位性質不同,應分開“立法”。
他表示,陳水扁上任後主動薪資減半,自2001年1月1日起,“總統”待遇從每月822000元調降為448800元,“副總統”待遇則由616500元降為336600元;2005年配合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現在“總統”待遇為462300元,“副總統”待遇是346750元。
周弘憲表示,“總統”、“副總統”待遇是月俸加上政務加給,兩者比率是一比一,條例重點在於訂出“總統”、“副總統”月俸點數,因現行摺合率為一點是85.7元,經換算,“總統”待遇為462780元,“副總統”待遇是342800元,摺合率可能因待遇調整而變動,但與現狀比較,“立法”後並沒有薪資加減的問題。(環球網 範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