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特別費案”檢方將以被告身份傳喚涉案人
中國台灣網6月5日消息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高檢署特偵組”偵辦首波“首長特別費案”,決定將犯罪事證較具體的“部長級官員”從“特他案”改簽分為“特偵案”,近期會傳喚這些人以被告身份到案説明。
報道稱,台“特偵組”預定於本月底偵結的第一波“首長特別費案”,包括原陳水扁當局“內政部長”李逸洋、原陳水扁當局“外交部長”黃志芳、原陳水扁當局“教育部長”杜正勝、原陳水扁當局“交通部長”蔡堆、原陳水扁當局“財政部長”何志欽、原陳水扁當局“經濟部長”陳瑞隆等10位民進黨執政時的高層。
台“特偵組”偵辦“首長特別費案”,原本計劃於5月20日前完成首波偵查,後來因為有民進黨“立委”有意“修法”為“特別費案”解套等原因,台“特偵組”決定延後偵辦時程。
據台媒瞭解,台“特偵組”認為部分“部長”涉案的事證已調查周全,決定將犯罪事證較具體的“部長級官員”從“特他案”改簽分為“特偵案”。這些涉案“部長”及辦公室幕僚過去都曾被傳喚説明,檢方為求程序完備,最近將以偵案被告身份再傳訊涉案這些人,可由律師陪同到案應訊。
報道指出,雖然首波偵結的“首長特別費案”中,不是每位“部長”都有問題,但部分人的“特別費”單據核銷問題嚴重。有些單據消費項目,即使依日前台“檢察長會議”的標準都無法認定是“因公支出”,這些剛卸任的“部長”及辦公室幕僚可能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