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將通過相關法案 擬公務員收禮不能超3000元
中新網6月12日電 台“行政院”12日院會將通過法務部門所擬“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對公務員將有高道德規範,規範中將嚴格管控“政商互動”分際,重要相關財經“部會”,特別是與職權範圍有利害關係、從屬權力的對象,一律禁止公務員接受飲宴應酬,受贈財物每次不得超過3000元(新台幣,下同),同一來源一年不超過1萬元。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行政院會”12日將通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並由“行政院”成立“中央廉政委員會”,“行政院長”劉兆玄親自擔任召集人,每月召開會議一次,落實廉能運動,檢討防貪、肅貪及行政倫理,展現防弊及清廉執政。
根據所擬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內容,公務員因結婚、訂婚、彌月、喬遷等受贈財物,原則上限不超過3000元,若來自同一來源全年不超過1萬元,但若逾3000元以上,必須向政風單位及機關指定廉政人員報告及登錄,親友除外。若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的對象所受贈財物,不論多寡必須要有受贈理由。
至於應酬方面,公務員一律禁止與“職務有利害關係”對象的飲宴,例如“金管會”主管銀行、金控官員及機關首長副首長,都不能參加銀行、金控人員飲宴應酬。在“請託關説”部分,草案明定必須要採登記制度,載明登記內容,使其關説透明化。對公務員參與演講等活動,鐘點費應在5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