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檢方偵辦機要費案 盼“總統府”改機密等級
中新網6月23日電 台檢方特偵組偵辦機要費案,6月初發函“總統府”請求進一步確認核定為“絕對機密”的案卷使用範圍、方式。項目小組指出,尚未收到“總統府”回函,檢方期盼“總統府”改核相關案卷為“極機密”等級,以利案件偵辦,但尊重“總統府”最終決定。
據“中央社”報道,“總統府”5月底依“機密保護法”規定,同意特偵組使用機要費被核定為“絕對機密”的資料,但須依機密保護法規定不得公開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內容進行對質、詰問。特偵組認為“總統府”對同意使用範圍敍述不夠明確,6月6日再度發函“總統府”,進一步確認。
據瞭解,“總統府”日前曾致電特偵組,瞭解檢方使用案卷的方式。項目小組回覆指出,由於“機密保護法”規定“絕對機密不得複製”,使得偵、審機要費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及特偵組必須同時使用一份機密資料,有實質困難。
項目小組表示,案卷中仍有不少機密“外交”事項,特偵組認同“總統府”不解密的決定,但期盼改核定為“極機密”等級,並由“總統府”製作副本,讓法院及檢方能同時進行偵、審程序,審理中的被告委任律師也能依副本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