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子遭色狼襲臀 沒超過5秒無罪?
台海網7月1日訊彰化地方法院曾以襲胸和強吻時間的長短,判處兩件猥褻案被告無罪,引發各界議論。日前一名家住彰化的葉姓女子到台中搭電梯時,遭色狼摸臀,她喝止要求道歉,沒想到對方竟説,我又沒摸超過5秒,法官會判無罪,女子氣得報警要求討回公道。
據台灣媒體報道,葉姓女子日前在台中市一家KTV獨自坐電梯下樓時,遭到一名男子深入裙子偷摸臀部,她氣得要求道歉,沒想到對方竟説,我只摸妳一下,又沒超過5秒,“要告去告啊!反正法院會判無罪”。葉女覺得被摸得莫名奇妙,遭受侵犯很不是滋味,並認為這是彰化地方法院之前判襲胸漢、強吻案等無罪所引發的效應。
聽到色狼故意摸臀,還理直氣壯的説“5秒鐘”以內無罪,一名民眾表示,“法官之前的一些判例,會讓一些不正當的人認為這樣做會判無罪,會有那也可以做這種事情的想法,這是道德觀念的問題,法官應該要負一些責任”。面對社會批判的聲浪,彰化地方法院表示,是大家對法律的誤會,不是任何人的情況都一樣。
彰化地院審判長王義閔表示,因為這是個案,法官的判決不是説適用所有的情形,所以一些人不要有心存僥倖心理。摸胸及舌吻案都是由合議庭判決,摸胸案後來改判有罪,強吻案已經上訴二審,也會有改判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