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交迫之際偏火上澆油 民進黨就這樣愛台灣
民進黨“立院”黨團將力推“2008年度退税及補助特別條例草案”排入本週議程,俾將擴大內需預算五百八十三億移做退税,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如果國民黨團拒絕將退税案排入議程,恐怕會搞到‘立法院’本會期一事無成。”言下之意,民進黨會有杯葛議事大動作。
為呼應民進黨團作為,扁當局時期的“經建會主委”陳博志,亦提出“八點要求退税濟貧”的主張,陳博志認為:擴大內需是為資本家和財團服務,退税才能“濟貧”。對於民進黨的退税主張,台灣《中華日報》刊載社論,發表不同的看法:
第一、當局編列五百八十三億特別預算,科目明列為擴大內需,因此“依法”只能用於“擴大內需”,移做他用就是“違法”。
第二、“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如果民眾的消費傾向不到八成,退税便無法全數轉為消費需求;亦即,當前人民消費能力大減,拿退税的意外之財去消費的可能性極低,民進黨所謂“可刺激消費”純屬虛構。
第三、“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規定:“政府”舉債限用於公共建設,不含退税。上述五百八十三億為“政府”“法定”舉債,而擴大內需標的在公共建設,如果變相用於退税,除了違反上述條例,也違反“預算法”,不啻逼使“政府”犯罪。
第四、如果退税有助活絡台灣經濟,肩負民進黨時經濟策劃重任的陳博志,為何不早提出這個主張?民進黨下台才一個多月,那時台灣的經濟狀況比現在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