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否認故意稱台體育團隊“中國台北”
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 就北京奧運會期間台灣體育團隊的稱謂問題,國務院台辦發言人23日應詢發表談話。
發言人説,1979年,國際奧委會通過《名古屋決議》,恢復了中國奧委會在國際奧委會的權利。同時規定,會址設在台北的奧委會改名為“CHINESETAIPEIOLYMPICCOMMITTEE”。大陸方面自此將“CHINESETAIPEI”翻譯為“中國台北”。1981年,台灣奧運組織確認接受《名古屋決議》,並將“CHINESETAIPEI”翻譯為“中華台北”。由此可見,兩岸雙方的不同翻譯是歷史形成的。
1989年,兩岸奧委會負責人在香港簽署協議,明確規定了在大陸使用“中華台北”譯名的執行單位和範圍。之後,大陸方面一直按照香港協議,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使用“中華台北”。而在協議規定範圍之外,繼續沿用“中國台北”的譯名。最近,台灣某些媒體和人士認為大陸媒體違背香港協議,有意將“中華台北”改稱為“中國台北”,這是混淆了香港協議的內外範圍,與客觀事實不符,不利於雙方建立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