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屁股踢不得
2008年7月21日,陳水扁已經失去“豁免權”整整兩個月,法官説這一天再要藉故不到庭就派六扇門的捕快抓他。今非昔比,曾經呼風喚雨的陳水扁只好準時到場。豈料,下車走向法庭途中,愛國同心會的蘇安生狠狠地在陳水扁的屁股上踹了一腳,陳水扁氣呼呼地瞪了他一眼,一時語塞。蘇安生已經65歲,穿着籃球鞋,六七分力氣,傷不了筋動不了骨,陳水扁邁着穩健的步伐繼續向法庭走去,開庭完畢下階梯時姿態一如往常,但回到辦公室,陳水扁開始聲稱疼痛,並説要告蘇安生。蘇回應説,他是中華民族堅決和平統一支持者,對台獨份子陳水扁至死反對,打擊台獨絕不手軟。被告、被關“都不會在意”。
這件事放放也就過去了,之前蘇安生用胳膊肘弄得媚日的許世凱很難堪,但什麼事都沒有,只不過這次所踢的不是一般的屁股而是老虎屁股,踢的人和被踢的人都在往政治上扯,故一時半會還不會了結。也許蘇安生想借此在媒體上造什麼型,也許陳水扁想借機重新挑起藍綠對抗,也許雙方都不是什麼好鳥但都能取得相當的成功,管他呢,本文只想咀嚼出別的什麼味道,且看下文細細分解。
第一,蘇安生這是暴力襲擊,違法了,但由於程度輕微沒有造成器質性傷害,是否構成犯罪就看法官怎麼説,如果陳水扁堅持提告的話。27日蘇安生在路上遭陌生人毆打致骨折和腦部受傷,很可能是陳水扁的支持者的報復行為。他人評價這件事,與身份有關。政治人物和法官,即便心裏爽得很也不能説出來,因為暴力襲擊是違法的,如果覺得老虎屁股被人踢了一腳很爽,可以買一紮啤酒就着生炒螺獅殼油炸花生米躲家裏爽,就是陳水扁的老朋友邱毅也只是説陳沒有走原先規劃好的路線有故意讓蘇安生踢的嫌疑(蘇之前寫過書面警告並親自送達扁辦公室),但也沒有説“踢得好,很好!”;非法務人員和其他普通民眾,不但可以爽在心裏,還可以掛在嘴上,譏之諷之,悉聽尊便;蘇安生的“組織”愛國同心會如果要表態,只能表示反對蘇的暴力行為,他日會員們過組織生活,只要確定錄音機不處於工作狀態,愛怎麼爽怎麼爽。
第二,假設蘇安生不是從背後踢而是從前面踢,以至於陳水扁聲稱命根子出現功能障礙,那就要請專業人士鑑定所言是否屬實,如果結論是肯定的,就只剩下普通民眾可以繼續調侃,想象力再豐富也無大礙,茶餘飯後互聯網,儘可展現台灣人民文字遊戲的強項,場面上的人要麼譴責暴力襲擊要麼選擇閉嘴,後續處理尊從司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