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發表六點聲明 否認匯鉅款到海外
台海網8月13日訊 針對壹週刊報道陳水扁透過他的媳婦匯款三億元到海外,陳水扁今日透過律師發表六點聲明,澄清他及妻子吳淑珍絕未透過媳婦及媳婦家人匯款到海外且財產已信託並須向“監察院”申報,一切都攤在陽光下,機要費的錢也沒有一毛錢落入他及家人口袋,希望外界在機要費案偵辦期間勿散佈不實訊息,混淆視聽。
據台媒報道,最新一期的壹週刊今天驚爆扁家利用媳婦黃睿靚在2006年洗錢,秘密匯出3億元(新台幣,下同)被國際洗錢防治組織─“艾格蒙聯盟”查獲,已將資料提供給台灣調查局洗錢防治中心。相關單位另外還有發現其他匯往海外的可疑資金,金額可能直逼數十億元。
陳水扁的律師李勝琛指出,陳水扁今天早上得知壹週刊的相關報道後,主動與律師聯絡,並要求律師發佈六點澄清聲明。李勝琛説,陳水扁明確表示,他及妻子吳淑珍從未透過媳婦黃睿靚及黃的家人匯款到海外。而陳水扁的財產自2004年4月起,即已全數信託,至於吳淑珍的股票賬户於2006年5月即已結清,他及吳淑珍的財產,每年都要向“監察院”申報,甚至財產有異動時,還要動態申報,一切都攤在陽光下,不可能匯款三億元到他人賬户,再匯到海外。陳水扁透過律師強調,絕無匯鉅款到海外情事。
至於壹週刊報道陳水扁的子女陳致中、陳幸妤將名下股票賣掉,並結清户頭將錢匯出一事,陳水扁在聲明中表示,陳致中、陳幸妤買的股票到現在都未賣出還被套牢,這些都可以查證。另外,陳致中在美國並無隨扈,因此並無所謂到美國的銀行辦事卻讓隨扈在外等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