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再度接受檢方偵訊 稱還有“機密”未提
中新網8月1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檢方特偵組偵辦“機要費”案,今天下午再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到案。陳水扁在偵訊中一再強調自己主客觀上都沒有貪瀆的犯意與犯行,並表示尚有事涉“機密”的事證從未提出。
報道説,陳水扁下午二時三十分前往特偵組應訊,由於他日前因前海軍中將雷學明自訴誹謗案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時,遭“愛國同心會”成員蘇安生以腳踢傷臀部,台當局“國安局”今天特別啓動“國安”維安機制,派出二十餘名特勤人員與近百名警力維持現場秩序。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分局長李金田也全程坐鎮指揮。
特偵組華揚史威靈案承辦檢察官林嚞慧首先以證人身分訊問陳水扁,瞭解華揚史威靈公司前董事長郭清江人事案的決策過程。據瞭解,陳水扁應訊時態度平和,就自己所知侃侃而談,時間歷時一個小時左右,期間並無律師陪同。
休息十分鐘後,特偵組於下午四時許安排林嚞慧、李海龍與周士榆三位檢察官就“國務機要費”案訊問陳水扁,由於陳水扁為本案被告,他的委任律師李勝琛、洪貴參、顧立雄等三人陪同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