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瑜:民主就可以反腐?
劉瑜 劍橋大學講師、哈佛大學博士後
在2007年世界民主審計組織公佈的“腐敗排名”當中,有兩個國家並列57,其中印度走的是西式民主道路。這不禁讓我們思考:西式民主選舉制度到底能不能防治腐敗?
最近的台灣陳水扁案似乎又給了“民主防腐説”一個重擊。陳水扁下台以後,機要費案還沒審完,現在又冒出個海外洗錢案。面臨輿論壓力,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其家屬曾將大量選舉結餘款存往海外賬户,“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情”。被迫退黨已經足以令他心痛,但這恐怕還是他所受懲罰的第一步而已。
可以想見陳水扁如今眾叛親離後的苦澀心情,當年他振臂高呼要掃清國民黨的黑金政治時,大約不會想到自己會因腐敗問題而身敗名裂。
陳水扁的境遇讓我想起一個人:韓國1988年到1993年的總統盧泰愚。他倆的命運有很多相似之處:都曾是推動本土民主化進程的“英雄人物”,都曾信誓旦旦要一掃政壇的腐敗風氣,並因此獲得民眾的熱情支持。可惜,兩人都辜負了自己的選民,盧泰愚1995年因腐敗案被判入獄17年(1998年被金大中總統赦免),陳水扁案雖然還未被判刑,但也凶多吉少。兩人甚至在案件曝光後的託辭都相似,盧泰愚在審判期間大言不慚地説:“我不知道那些錢從哪兒來的,也不知道它們是怎麼花掉的。”陳水扁則説自己“從政以來不貪不取”,錢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吳淑珍存到海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