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開講:稱機要費是特別費 大談馬英九案例
中新網9月3日電 身陷機要費與洗錢案風暴的陳水扁,今天上午再度被傳訊後,下午隨即召開記者會,強調稱機要費是特別費的一種,並質疑馬英九雖然特別費被起訴但仍脱身,因此對外“喊冤”。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陳水扁稱,上午應訊內容最主要是針對機要費。他指稱,機要費和特別費並不相同,機要費是最早的特別費,當時以特別費編列,用途包括機要費等等,因此他認為,“總統”的“國務”機要就是特別費的一種。
陳水扁進一步指,特別費的使用,以領據與非領據應該各佔一半,但機要費情況並不相同;他並説,在李登輝時代,用單據核銷時代而領據列報的比例,列報的比例超過單據核銷,而且都超過百分之五十,最高還達到百分之七十左右,甚至還有二比一,所以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特別費。
因此,陳水扁稱,對於“國務機要費”的支領與核銷與特別費不同,機要費和“國際外交”有關。他還稱,“總統”可支配的錢還包括“奉天專案”的滋息等等,奉天專案有超過一億五千多萬元新台幣,是用在“國際外交”上,其中有八千萬是用在“明德項目”上,這些都是對美對日的“國際外交”工作。而這些對外工作,也可以交給“總統”信任的民間人士,而且不必任何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