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擬修排黑條款強化聲譽 一審有罪即停權
中新網9月12日電 國民黨積極翻修黨章,據透露,為強化政黨聲譽,黨中央正考慮調高排黑條款門檻,將現行判決有罪才停權修正為“一審有罪就停權”,等於一審被判有罪就剝奪參選資格。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國民黨主席吳伯雄11日在桃園基層座談時,主動提出修改排黑條款的構想。他説,過去馬英九明顯被司法迫害,國民黨因此修改黨章因應。“5·20”之後,司法公正中立,應可考慮是否調高標準至一審判決有罪即停權,二審有罪即註銷黨籍。
據指出,馬英九過去擔任黨主席時代,特別制定排黑條款,將提名資格限制為起訴就停權、一審判決確定就開除或撤銷黨籍,但馬英九因特別費被起訴,國民黨十七次全代會因而廢除排黑條款,恢復為三審定讞才不得提名,此次臨時全代會有意恢復部分排黑條款的提名控管機制。
此外,吳伯雄表示,任內會推動黨營事業歸零,也不排除續任黨主席。他拜託十一月二十二日國民黨慶、黨代表大會上,給馬英九、“行政院”執政團隊温暖與氣勢,營造團結、和諧氣氛。
吳伯雄説,媒體很關心馬英九是否同意兼任黨主席,他不會在黨代表大會上拋出此議題,將等到明年黨主席改選前,再來集思廣益。“如果國民黨中生代有意參選,只要不破壞黨的團結,我都會支持,如果真要我再賣老命,我也不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