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資國企改革加速 5年內將縮編到30至35家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談佳隆/上海報道
9月1日,上海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包括上海市國資委在內的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
隨後的9月3日,上海市新聞辦就《若干意見》相關問題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國資委主任楊國雄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我們要把此次上海的國資、國企改革,放在中央對上海的戰略定位的角度來考慮,放在國家對長三角地區發展的整體佈局中來思考和謀劃。”
“行動指南”:“兩個原則、一個目標”
“國資改革與國企改革其實是兩回事,國資改革是體制上的改革,側重於戰略性佈局;而國企改革則強調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突出主業,”楊國雄如是説。
從目前《若干意見》所披露的內容來看,這是一份綜合性的既涉及到國資改革,又涉及到國企改革的“行動指南”,並被認為已經“就深化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提出了一些方向性的、可操作的、又有階段性目標的原則和具體措施”。
知情人士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透露,為了使得《若干意見》能夠“更為有用”、“更符合實際”,今年以來,上海市委14次重點調研、市政府22項重點工作都把國資、國企改革列為一項重要工作。
截至2007年底,上海國有資產總量是10222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7264億元,非經營性2958億元,國有資產GDP為3104億元,約佔上海市GDP總額12001.16億元的四分之一,每年繳納各項税金約730億元。
那麼,面對如此龐大的國有資產,上海國資委將如何決斷推進改革呢?記者瞭解到,在此次上海國資改革中,“開放性”和“市場化”的提法被確認為此次國資國企改革的兩大原則,而“打造有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被確認為一大目標。
其實,早在2003年,上海市國資委成立伊始,就曾提出了爭取在3年內完成上海國企集團層面股權多元化工作的改革目標。在2004年,上海電氣集團的成立正是這一改革的產物。
此次《若干意見》指出,大力推動上海國有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重組”,吸引中央企業、地方企業及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參與本市國資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而這一系列動作,被業內人士視為此前一輪國資改革“開放性”和“市場化”的延續。
不過,在2003年當時那一輪的國資改革中“大企業集團”目標似乎被簡單地理解為“規模化整合”。於是,像百聯集團、錦江集團等一些國資龐然大物應運而生。
此後,不少人認為“大而無力”成了這些企業的此後通病。其中,百聯集團的“大企業集團”式重組曾一度被認為上海國資“行政主導”過重,而出現的並不成功的案例典型。因為通過重組,雖然百聯集團在商業領域成為了規模全國第一的航母,但是其每年淨資產收益率都在下降、內部惡性競爭的事實,讓此次改革的重點不再側重於“大企業集團”而在於“有競爭力”。
行動目標:五年內將縮編至30至35家
今年8月,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劉燮在一次《上海國企國資改革戰略和國資監管的方式與重點》的報告中表示,上海國資國企改革雖取得不少成績,但依然存在着國資佈局過散、資產經營效率不高、企業主業不突出等問題。
長久以來,“主業不突出”就無法“打造競爭力”的問題一直困擾着上海國資委。2003年,在上海市國資委成立之初,由國資委出資監管的企業業務之多,被形容為“上到原子彈、下到茶葉蛋,都有上海國資”。
截至2007年年底,上海市國資委出資監管的40餘家企業集團國有資產總量3980億元,涉及行業仍然達到79個。其中,有近11%的資產散佈在餐飲、造紙、木材加工、建築裝飾、塑料製品、紡織服裝鞋帽等59個一般競爭性行業,有的集團經營業務涉及20~30個行業。
如果按照《若干意見》順利實施,這樣的局面可能會有根本性的改變。《若干意見》指出,根據國資佈局結構調整的要求和企業(集團)的戰略定位,明確產業類企業(集團)的主業,推動優勢資源向主業集中。
楊國雄向《中國經濟週刊》坦言:“(此次國資國企改革)總體想法就是按照城市功能的佈局,下一步要向關鍵領域、重要行業和先進製造業集中,努力把重組向現代服務業、現代製造業、先導性產業集中。”
據悉,上海國資委已經明確了一些國有大型企業集團的主業範圍,其中包括上汽集團、上海電氣、百聯集團等多個支柱行業的領軍集團,而他們恰好主要分佈在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領域,與楊國雄所提相符。
目前,上海國資委對其監管的主要國有企業都基本完成了主業目錄的制定和發放,共有41家。而上海國資企業共有47家,但這一數字在未來五年可能瘦身四分之一。
楊國雄透露:“在此前召開的有關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的會議上,市領導在幾次會議上都談到,不要有指標、但是要有目標。按照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對央企三到五年時間縮編到80到100家的要求做參照,目前上海國資47家中,未來按照《若干意見》,除某些經營性資產要劃到國資委監管之外,三到五年之後,上海國資企業將重組到30至35家。”
上海國資委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週刊》介紹,除了要突出主業、經營業績要好等作為“加減法”標準之外,還要考慮在開放性重組中,是否能夠實現產業鏈重組優勢,能否發揮協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