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報:檢方應以對待升斗小民標準處理扁珍弊案
中新網9月16日電 台灣《中國時報》16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台檢方偵辦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迄今未曾聲押任何一人。陳水扁家族所受到的如此禮遇,比照尋常百姓所受到的待遇是不同的。而根據台檢方釋出的訊息,假若本週五第十七次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出庭,吳依舊拒不到庭,一定依法處理,這個“處理”包括拘提在內,這訊息結局會怎樣,再沒兩天就揭曉了。
原文摘錄如下:
很難想象,一個已經大致確定被列為被告的犯罪嫌疑人,偵訊期間還可南北走透透,接受電台專訪扣應,在街頭與民眾搏感情,還宣稱要角逐下任“總統”等等。相信包括你我在內的尋常人物,若是被指控挪用公款,秘密匯往海外開户洗錢,在接受檢調偵訊之餘,誰敢這麼做?或許更真實的情況是,這根本不是敢不敢的問題,而是很可能在被傳訊的初始,就已經“證人變被告”,接着就以有“逃亡或串供”之虞被羈押了!
這正是特偵組偵辦扁案到現在,我們積壓在心中迄今不解也不吐不快的疑惑。為什麼檢調機構對扁案的偵辦,這般的温良恭儉讓?不僅迄今未曾聲押任何一人,而且完全不在乎重要關係人之間是否串供,偵訊待遇更是客氣加禮遇,如果檢調單位宣稱這是偵辦所有案件的“正常程序”,那麼我們可否要求,從今以後所有遭檢調鎖定偵辦的尋常百姓,一律都比照這次扁案關係人所受到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