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通知:各地可適當調整冬季供熱價格
新華網北京9月16日電(曾琴、江國成)記者16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改委等三部委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應按照政府財政、企業和用户共同負擔的原則,綜合採取價格、財政、税收等措施,適當緩解供熱企業因煤價上漲而導致的經營困難。
根據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冬季供熱採暖工作的指導意見》,各地供熱價格調價水平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供熱成本變化、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對物價指數的影響自行確定,需調整居民供熱價格的,要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
《意見》要求,中央財政加大對相關採暖困難地區轉移支付力度,省級財政增加對困難地區的財政補助,地方政府增加供熱專項補貼資金,加大對供熱企業補貼力度。同時,為保障居民供熱採暖,財政部等部門還將繼續給予供熱企業相關税收優惠政策。
《意見》強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居民冬季供熱採暖工作進行周密安排、細緻部署。在制定補貼或調價方案時要對低收入家庭給予適當照顧,調價方案與照顧低收入家庭的辦法同步出台。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供熱企業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水平和供熱質量要求;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機制和預警機制,保障廣大羣眾冬季正常有序採暖、穩定用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