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越短官員越心浮氣躁
作者:梁發芾
9月17日《中國青年報》披露,雲南500餘名“一把手”反躬自省,認為孟連事件中,一些領導屁股坐在既得利益者一邊,隨意派人民警察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雲南省委副書記李紀恆説,一些幹部屁股沒有坐熱就走人了,縣委書記、縣長的平均任職年限只有兩年,鄉鎮負責人的任期更是隻有1.9年。一個個心浮氣躁,能幹出什麼來?
這位副書記説出了一個人們可能長期忽視的大問題,就是基層官員的任期太短,心浮氣躁,短期行為嚴重。一般來説,一位官員在他的崗位上如果想有所作為,他一定得熟悉當地的基本情況,一定要搞調查研究,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施政方針。而這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方針政策制定出台後要取得成效,更需要時間和耐心;而一旦更換官員,接任者一定會有新思路,會推翻前任的政策,改弦更張,從頭做起。在講求創新開拓的官場,追求政績形象的官場,要像西漢的曹參那樣遵行前任的路線而不更張的,幾乎沒有。所以説,在這種走馬燈一樣你方唱罷我登場的任期轉換面前,要官員真正為當地發展和百姓着想,實在有些勉為其難。
官員任期短,難有作為,不一定是官員自己的錯。按照目前的制度,縣級領導的正常任期是5年,鄉鎮領導的正常任期是3年。正常情況下,縣鄉政府的負責人,是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可是,剛剛上任一兩年就被調整職務和崗位,一般都不是選舉他們的人民代表的要求(如果他們是人民代表選舉產生的話),而僅僅是上級部門的任命決定。這種做法,是對人民代表的不尊重,是對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和權威的不尊重,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
官員任期短不一定是官員的錯,卻一定會對官員產生極為有害的激勵。由於老百姓對於當選官員的職位去留沒有影響力,當選的官員也一定不會在意民意民情。由於上級隨時都會調整崗位,他們就不會沉下心認真做工作,而是用花裏胡哨的東西取悦領導。也由於上級隨時可以調整崗位,那麼,只要取得上級的青睞就可以調整到更好的崗位,他們也會更加賣力地求官要官跑官買官。
雲南省的官員們反思造成“孟連事件”的原因,得出的結論都是對的,但是如果沒有實質的措施,這些話非常容易流於口號和形式。人民如何監督政府和政府負責人?政府負責人憑什麼要親民而不親商?解決這些問題有不少可選的方案,但有一點是不容忽視的,這就是穩定縣鄉官員的任期,讓當選官員能夠踏踏實實地幹完法律規定的一屆,在任職期間接受人民的監督。
穩定當選官員的任期,就是對法律的尊重。人民代表按照選舉法的規定,依法選舉產生了縣鄉的負責人,上級部門就應該尊重選舉結果,讓這些負責人幹滿自己的任期。當選官員在任期內是否為當地發展,為當地的百姓幹實事,是不是屁股坐到既得利益者一邊,動輒以警察來嚇唬老百姓,主要要由當地的老百姓通過民主程序予以監督。如果基層有更廣泛的民主,如果領導幹部們都能尊重法律,那麼,“孟連事件”一定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