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權力只能講半邊道理
作者:劉洪波
還是説點雞毛蒜皮的小事。
北京申女士在銀行存款上百萬元,取款時銀行拒絕支付,理由是申女士使用了假身份證。申女士將銀行告上法院,法院判令銀行向申女士返還這筆款項。這是《新民晚報》9月17日的報道。
使用假身份證,存錢可以,取錢不行,存進去多少都接受,取出來卻就由不得你。我不知道這到底是在維護實名儲蓄的規定,還是挖掘財產掠奪的陷阱。
還是銀行消息,又是不予兑付。《新安晚報》9月17日報道説,安徽蒙城下崗女工陶玲拿着存單到銀行要求兑付,銀行不肯。陶玲18年前存款1000元,存單寫明到期本息兑付3.4萬元,並有銀行公章。現在銀行説,這張存單乃是當時高息攬儲使然,當年已錯,現在不能錯第二次,不能如數兑付。且當年負責人已退休,具辦人已離崗,無法追究任何人責任。
申女士的百萬存款,銀行因儲户使用假身份證而拒絕取出;陶女士的存單,如説有錯,錯在銀行吧,銀行又是拒絕兑付。銀行就是這麼霸道,你犯了錯,不准你取走自己的錢;它犯了錯,也不准你取走自己的錢。錯不管在誰,後果總是由你來承擔。
前十來天,青島有報道,一個市民去存錢,銀行系統故障,把他的錢計了兩遍數,變成雙倍,銀行索要未果,起訴討還。上月杭州報道,一個打工者到銀行取工資,1400元錢中有好幾張同號假鈔,銀行説離櫃概不負責。銀行出錯,要看錯進還是錯出,錯進是概不負責的,錯出是要堅決討還的,多算給你錢,你要講“離櫃概不負責”那可不行。
我們那鄉下,把講道理叫“講理行”。一個人講理行,大家都敬佩。但像銀行這種搞法,叫作“講半邊理行”,你錯,是他的道理;他錯,也是他的道理,他橫豎都有理。依照講大道理的説法,半邊理行就是雙重標準,無所謂原則不原則,也無所謂道理不道理,對自己有利就是原則和道理,屬於霸道邏輯。
大致上,一個公民碰到了任何有點權力的人或者機構,往往就容易落到“講半邊理行”的圈套裏去。所謂“曉之以理”,無非是要人配合他的利益而已。上面講的銀行故事,是例子吧。最近發生的一些事件,從披露的情況看,也無非是“半邊理行”搞到人忍無可忍。比如説一種原料的市價翻了幾番,利益卻盡歸收購的公司,種植者收入紋絲不動,一不滿意,公司和地方政府就一起來對付。無論如何,小民嘛,情緒宜穩定,行為更要不逾矩;公司和那個政府就不必講情緒穩定啦。為了你情緒和行為穩定,他們的情緒和行為是可以不穩定乃至必須不穩定的。忽而笑談真理,忽而冷臉正告,忽而龍顏大怒,忽而沉痛反思,豐富得很,但歸根結底,無非還是你要服從管理而已,但如果你有什麼冤屈或者難處,那很可能是沒有人來管你的。
“人要講道理”,為什麼呢,因為不講道理既不文明又有害於社會,但可能尤其是有害於“半邊理行”的推廣。你真要與“半邊理行”講道理,它是“沒那麼多道理可講”的,而你要服從,你要聽話,你要把頭埋在沙堆裏,你要做一個心寬體胖的樣子。
説到底,大家都是配合一下時代風貌,而已——他要顯示章程的嚴肅,你應顯示精神的愉快。
(作者系著名雜文家,《長江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