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台灣的“司法”也出現了“貧富分化”?
負責偵辦扁家涉嫌洗錢案的最高檢特偵組,日前在媒體記者前一字排開,對全台民眾解釋偵辦此案至今引起社會質疑的一些問題。特偵組強調,全案已進入“中後期”階段,年底前應該可以偵結。但針對“檢察總長”陳聰明應否“避嫌”的問題,特偵組成員認為陳在法律上沒有迴避的理由,會繼續領導特偵組,其中一名檢察官甚至強調,“檢察總長”與特偵組一體,希望大家相信檢察官。
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社評指出,偵辦扁家洗錢案的特偵組成員集體亮相,這在台灣“司法”史上也不多見。原因無它,因為辦案的對像是前“第一家庭”的成員,而領導辦案的高層“司法”官員也一度“喧賓奪主”,成為社會大眾注視的目標。我們肯定特偵組定期偵結此案的決心,但對於結果能否符合社會公義的期待,卻不具相當信心。首先,陳聰明是一位具有爭議性的“司法”人員,他能否擺脱揮之不去的政治色彩,獨立行使職杈,一直引起社會大眾輿論的質疑。有人希望陳迴避不無道理,因為日前他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之間的“口頭報告”風波,至今還餘波盪漾,成為民眾心中的一個“羅生門”,不知道究竟誰在説謊。特偵組成員以“職業共同體”的立場為陳聰明背書,但民眾卻不見得願意為特偵組的“義行”背書。
其次,民眾對於洗錢案偵辦至今仍未羈押任何一名被告,始終覺得納悶不己。承辦檢察官以“法定要件”和“人權”理由説明不能草率行事。這些道理我們都懂;問題是,案中主角如果換上的是一般老百姓,受到的待遇是否相同?“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民進黨執政八年後,大家擔心這道防線早就被特權給擊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