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審計查出違規金額118億
浙江省審計廳廳長謝力羣昨天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上説,2007年度全省審計機關共對4439個單位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違規金額118.05億元,應上繳財政15.46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4.68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37.36億元;核減政府基本工程價款21.58億元;向司法、紀檢機關移送案件和事項75件。
違規情況涉及省級部門預算執行、政府投資等方面,違規使用的問題有:少數人員涉及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工程招投標違規問題屢禁不止;重大事項決策不規範;重複申報培訓人數,虛假培訓騙取資金。
此外,通過審計還發現部分專項資金長期沉澱未使用、排污許可證制度執行不到位,大量排污企業未置於環保部門有效監管之下等問題。
查處的部分問題
審計發現浙江理工大學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浙江工程學院設計研究所所長沈某涉嫌合同造假,侵吞國有資產,為省紀委查處浙江理工大學有關責任人嚴重違法違紀問題提供了有力證據。
對浙江省東聯集團有限公司業務樓(東聯大廈)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審計時,發現施工企業以國產石材冒充進口石材虛報價格,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43萬元,併為省紀委查處省監獄管理局行政裝備處處長兼東聯大廈籌建辦主任胡某等3人涉嫌挪用公款和收受賄賂問題提供了線索。
西湖文化廣場球體幕牆工程直接以協議形式發包給相關單位,涉及合同金額1491萬元。
台縉高速公路施工單位中鐵一局集團公司將中標合同價為39016萬元的工程,以綜合單價或收取管理費的形式分包給其他工程公司和個人,其中分包給台州市交通工程公司承攬項目後收取50萬元管理費,再一次全部轉給個人,違法層層分包十分嚴重。
104國道湖州界牌嶺至杭長橋段改建項目中全線景觀工程設計等工程共計總價1035.39萬元未進行招投標,由建設單位直接委託。
温州市西向水廠工程概算從立項到初步設計批覆共調整概算4次,總投資從最初的15433萬元,最終調整到28129.11萬元,為原概算的182.26%。
杭甬運河紹興段各指揮部累計違規出借專項建設資金59067.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