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勞動社保局原局長挪用逾6893萬受審
新華網南昌9月26日電(記者 胡錦武) 江西省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陶年根涉嫌受賄567萬餘元和濫用職權致使工傷保險基金6893萬餘元被挪用至今無法收回,此案26日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995年2月起,陶年根在長達12年多的時間內擔任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據檢察機關指控,陶年根在任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夥同其親屬先後30次收受5名個體建築商或下屬財物共計567.12萬元。
2000年至2006年期間,陶年根先後9次僅收受南昌市新華羣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陶春華一人的賄賂就達512萬元。其中,2004年8月,在陶年根的幫助下,陶春華以每年承包費240萬元且不逐年遞增的條件承包了市勞動局下屬的南昌環湖賓館20年的經營權。作為回報,陶春華先後3次向陶年根行賄共計500萬元。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指控,陶年根自1993年6月至2005年3月在擔任南昌市勞動局副局長、局長期間,違反工傷保險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徵繳原則,指使基金管理機構長期超支徵收工傷保險基金,致使基金節餘過大,累計節餘9493萬餘元。而身為基金管理機構主管部門負責人的陶年根,未經合法批准,越權擅自決定將節餘基金中的6893萬餘元投入基本建設項目。至案發時,所動用的基金分文未能收回,不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嚴重擾亂了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據此,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對陶年根提起公訴。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