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社保部負責人:解釋失職帶薪休假等問題
新華網北京9月27日電 題:勞動者的權益:怎麼保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回答網民關心的熱點問題
新華社記者杜宇、譚浩
連續工齡如何計算?帶薪休假怎麼保障?計件制的企業還給不給加班費?嚴重失職如何界定……
面對這些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27日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一一作答。
“連續”的標準是什麼?
有網民問,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中,出現“連續工作滿十年”的表述,這個連續的標準是什麼?是指時間不能間斷,還是可以間隔一段時間?如果是能夠間隔一段時間,是間隔多長時間?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關係司司長邱小平明確回答,對這個問題主要還不在於間隔時間的長短,而是要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維持了勞動關係。如果勞動關係存在,就是連續;如果勞動關係不存在,就不是連續。
邱小平説:“我覺得隨着誠信社會的建立,特別是隨着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進一步深刻理解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將不會有一些用人單位刻意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有關義務,也沒有這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