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卡拉OK版權使用啓動集體繳費
新華網上海9月28日電(記者 應明強) 廣受關注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繳爭議,在上海率先取得突破。28日,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代表會員企業與權利人代表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簽訂協議,採用集體繳納方式進行“團購”,使上海卡拉OK經營企業得以理直氣壯地“陽光”經營。
在當日舉行的上海卡拉OK版權使用集體繳費啓動儀式上,首批54家卡拉OK經營企業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簽約,涉及卡拉OK包房3500多間,繳納版權使用費近千萬元人民幣。
2006年8月,國家版權局官方網站公佈了卡拉OK版權使用費標準,首次明確提出版權使用費定價標準為12元/包房/天。今年8月,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正式公佈了2008年全國各地區卡拉OK著作權使用費收費標準。其中,收費最高的地區是上海,價格為11.1元/天/終端(包房)。
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和權利人代表進行了3個多月的談判,最終達成了上海採取集體購買版權使用權的方法,即以協會會員擁有的12000間包房數作為擔保,從而得到在國家版權局公告範圍內的團購價:行業協會會員單位2007年4元/天/終端(包房),2008年6元/天/終端(包房)。目前,上海已有70%以上的卡拉OK企業委託上海文化娛樂行業協會進行版權繳費談判。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拒不支付著作權使用費的卡拉OK經營者,將採取各種維權措施嚴厲打擊侵權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