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通報3起黨員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案件
最近,(遼寧省)瀋陽市紀委根據省紀委要求和羣眾舉報,嚴肅查處了和平區副區級調研員張鵬舉等三起黨員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案件。
現將案件情況通報如下:
一、張鵬舉違規操辦女兒婚宴
2008年6月21日,和平區副區級調研員張鵬舉為女兒在瀋陽新世界花園御豪俱樂部操辦婚宴,共計安排5
1桌。參加婚宴的人員除雙方親朋好友外,張鵬舉還邀請了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人員40餘人,並收受其禮金31500元。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市委《關於嚴格規範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的暫行規定》,已構成“違規操辦婚慶事宜”的錯誤。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鵬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收受的禮金31500元,上繳市財政。
二、大孤家子鎮違規購置公務用車
2008年5月,法庫縣大孤家子鎮黨委書記沈金武以自己乘坐車的車況不好為由,未經審批,擅自將該鎮2003年1月購置的帕薩特轎車以8.5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他人,並於6月初,用舊車轉讓款及鎮政府自有資金,以該鎮某工作人員個人名義購置了一輛價格為19.98萬元、排氣量為1.8升的帕薩特轎車。在去年對全市黨政機關違規配置公務用車問題進行專項治理並進一步明確了有關紀律之後,大孤家子鎮仍我行我素、頂風違紀,性質嚴重、影響極壞。經法庫縣委研究決定,給予沈金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鎮黨委書記職務;對違規購置的車輛由縣財政部門收繳;對大孤家子鎮黨委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