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10年來最大涉黑案首犯被執行死刑
金報訊 (通訊員 鍾軒 記者 李駸)9月28日,温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温州特大持槍黑社會性質組織首犯應雄偉等兩人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應雄偉系温州平陽縣人。2003年5月至2005年間,應雄偉刑滿釋放後糾集多名“兩勞”迴歸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通過其控制的人員和非法持有槍支所形成的威懾力,採取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強行入股等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將獲取的經濟利益部分用於支持犯罪組織的活動和成員生活開支,並提供槍支和資金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平陽縣一帶為非作惡,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逐步形成了以應雄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温州市人民檢察院去年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等7項罪名,對應雄偉等2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温州中院經審理,於去年8月8日作出一審判決,應雄偉等二人一審被判死刑,另有1人死緩,22人被判有期徒刑。該案被稱為温州近10年來最大涉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