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火災有關責任人收受好處 被追究刑責

本報深圳訊 (記者阮曉光、劉啓達、龍錕攝影報道)前晚,深圳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報了南山“2·27”特大火災處理結果,有9人被司法機關逮捕追究刑事責任,7名行政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處理人中行政級別最高的是深圳市消防局一正處級的副局長。通報結果還公佈了此前社會上沸沸揚揚的“權錢交易”説,認定這場大火存在着公職人員瀆職至執法不力,也有個別人員曾收受好處。
事發大廈已被棄用
自大火發生以來,事發的南方金屬大廈已經被封閉大約半年。昨日,記者再次來到該公司廠房一樓的火災現場看到,大廈發生火災的一面仍然被2米多高的鐵皮所包圍,唯一的進出口也被鐵鏈鎖死。
在該大廈的二樓,火災留下來的痕跡非常明顯,大面積的牆壁已經被燻得烏黑,窗户上的玻璃支離破碎,屋子裏面空空如也。當地居民告訴記者,該大廈已被棄用,裏面的設備大部分被轉移出去。
有關責任人收受好處
在處理的責任人中,有9人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包括5名企業責任人和4名行政官員。在9人中,不僅有龍飛再生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管理人,還有南山區消防大隊及環保局的官員,其中還有一消防官員涉嫌受賄。目前,除深圳市蛇口南方金屬有限公司實際投資人和控制人詹淑彬在逃外,其餘8人已經全部被司法機關逮捕。
在當日的通報中指出,事故的間接原因則是為:非法廢品回收站嚴重違法;南方金屬公司非法轉租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有關政府和部門作風不實,監管不嚴,執法不力,個別人員收受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