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政協原副主席僱兇殺害情婦 終審獲死刑
與情婦陳紅保持關係7年後,北京市房山區政協原副主席許志遠僱用原司機劉曉明將其殺害。市一中院判處兩人死刑,兩人隨後提出上訴。前天,市高院認定兩人上訴理由不成立,並終審判決其死刑。
前天上午10點,在聽完法官的判決後,許志遠、劉曉明表情沉重,面露失望。在被帶出法庭前,劉曉明看了一眼自己的辯護律師,説了一句“謝謝你”。
現年55歲的許志遠,曾任房山區區委辦公室主任,案發時任房山區政協副主席。劉曉明則是他昔日的司機,案發時開有一個小工廠。
法院查實,自1999年2月起,許志遠與同單位女幹部陳紅(化名)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後因瑣事,二人經常發生爭執。2006年1月27日,許志遠以免除10萬元債務為條件,指使其原來的司機劉曉明將陳紅殺害並焚屍。此外,許志遠還多次收受他人近60萬元賄賂。
據悉,陳紅失蹤後,其丈夫在她的辦公室找到一本日記,翻閲後馬上交給了房山區紀委和北京市紀委。由於該日記完整地記錄了陳紅與許志遠之間的情感糾葛,警方很快破獲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