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接訪首辦人責任要從制度盯住
作者:董博
一些地方日前頒佈了《信訪工作首辦責任制試行辦法》,突出強調接訪首辦人責任制,提出了在接訪中必須杜絕推諉扯皮,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的一系列措施。
當前我國各種社會矛盾不斷凸顯。這些矛盾大多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但其中一些矛盾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激化,成為社會不和諧的隱患。不可否認,一些矛盾本來
是完全可及早得到妥善解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由於一些首辦接訪人的互相扯皮推諉,不僅使信訪不斷越級,而且也使矛盾不斷擴大,甚至“小事變大,大事激化”。長期以來,信訪成為不少地方“不願説、繞着走”的老大難問題。有些同志對接訪工作缺乏正確認識,辦事拖拉、馬虎從事。有的首辦人錯誤地認為,解決問題是領導的事,自己只是做些具體事情,所以依賴性強,事無鉅細,一概請示,主動性、積極性不夠;有的首辦人認為自己有無限的權力,不服從行政領導和分管領導的管理,大事小事不請示,個人説了算。
儘管,我們三番五次要求各級幹部認真“接訪”,滿腔熱情為來訪者排憂解難,但是“怠慢”來訪人的情況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時有發生。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之一,在於對“首辦人”缺少明確的責任規定,權限不清、職責不明。一些地方和部門接訪首辦人不清楚自己在接訪過程各階段的職責和權力,不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盯住”接訪首辦人,首先從制度上“盯住”,建立健全相關機制,促使各單位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解決羣眾信訪問題,使一些社會矛盾糾紛特別是羣體性事件能夠及時得到反映和處置。值得一提的是,制度又是要靠人去執行的,好的制度還要伴隨好的作風。據此,“盯住”接訪首辦人,也盯住作風,努力轉變幹部的接訪作風,提高接訪首辦人責任意識、工作能力、接訪水平。
之所以要強調接訪首辦人之責,關鍵在於它對於切實幫助解決信訪問題有積極之意。信訪工作要做到未雨綢繆,接訪首辦人很重要,這有利於及時摸排重大信訪問題,及時進行處置,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對於來訪者,接訪首辦人是他們的第一印象、第一感覺,直接關乎到政府形象。因此,接訪首辦人責任重大,使命光榮。首辦人首先要有羣眾觀念,對來訪羣眾有感情,把信訪羣眾反映的問題當成大事、急事來辦,對信訪羣眾不帶觀點、不帶框框,對反映的問題,全部有道理的全部解決,部分有道理的部分解決,讓羣眾有發表意見、反映訴求的機會,維護信訪人的建議權、申訴權和其他合法權益。我們常説羣眾利益無小事,把事關羣眾切身利益的事情辦好了,羣眾心平氣順,矛盾糾紛就會減少。
強調接訪首辦人的責任,也是對各級領導幹部加強信訪工作的一個要求。應當認識到,羣眾來信來訪反映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既是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也是在幫助我們改進工作。要樹立抓好經濟發展是政績,做好信訪工作、促進社會和諧也是政績的理念,聚全社會之力,更多地解決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更多地辦好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更多地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發展生產、改善生活。惟此,“盯住”接訪首辦人也就能“事半功倍”了。 (魯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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