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對四位省轄市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中新社鄭州十月六日電 (記者 李志全)包括鄭州市長在內的河南省轄市四位市長近日正在接受經濟責任審計。河南省審計廳六日下午在此間通報稱,依據審計結果,最終將對四位市長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這四位市長分別是:濮陽市市長梁鐵虎、新鄉市市長李慶貴、鄭州市市長趙建才和許昌市市長李亞。審計時限為四市長任現職起至二00八年八月底。
據瞭解,河南審計廳已於九月底開始展開對四位市長進行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審計範圍包括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市轄縣(市、區);以政府性資金收支為主線,審計資金的收入、管理、分配、使用和效益等。對有關重大事項,必要時將追溯以前年度並延伸審計有關單位。
河南審計部門負責人表示,四市長審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有關規定和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監察廳的委託展開的。
這位負責人説,他們將重點審查和評價四市長任期內按照法定職責和程序行使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行和監督權以及遵守廉政規定的情況和效果。重點關注土地轉讓、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的問題。
按照河南審計部門有關方案,四市長審計自九月底開始,至十一月十日前完成審計實施階段的任務;十二月十日前,將提交審計決定和審計結果報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