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 關於百姓收入的幾個數字
1977年,60%的職工增加了工資收入
1977年8月10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調整部分職工工資的通知》。國務院決定從當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職工的工資。這次工資調整的重點是工作多年、工資偏低的職工。增加哪些人的工資,要根據其政治表現、勞動態度、貢獻大小和技術高低,由羣眾進行評議,經黨委批准。
此次調整工資的範圍是:(一)1971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一級工和196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二級工,都提高工資;(二)1971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其他職工(不包括十七級及其以上的幹部),40%的人提高工資;(三)1971年底以前和1966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現為六、七級工資區,標準工資分別低於38元和43元的,可分別增加到這個水平,但每人每月增加的工資最多不得超過5元,高等院校工農兵大學生畢業的定級工資,統一規定為43元。
通過這次調整,60%的職工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工資收入。
1980年,全國人均購買穿着的支出為42元
1980年,我國城鄉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有了顯著改善。
1980年全國人均消費糧食428斤,比1952年增長8.2%;食用植物油4.6斤,增長9.8%;豬肉22.3斤,增長88.6%。1980年每人每天消費的食物中含有的熱量比1952年增長14.1%,蛋白質增長9.6%。
1980年全國人均用於購買穿着的支出為42元。城鄉人民棉布消費雖未達到1957年水平,但穿着的質量大有提高。1980年皮鞋零售量達1.69億雙,比1957年增長8倍。
1980年全國人均用於購買日用商品的支出為42.4元。購買自行車、手錶、縫紉機、電視機等佔用的支出比重,由1952年的0.5%提高到1980年的24.5%。
1980年底人均居住面積為3.9平方米,比1952年的4.5平方米減少0.6平方米。建國以來,國家共新建職工住宅6.7億平方米。但是城鎮缺房情況仍較嚴重,無房户、擁擠房和不方便户約佔總户數的1/3。據1980年統計,農村人均居住面積為11.6平方米。
1984年,100元的購買力相當於1952年的69.8元
由於幣值貶低,從全國來看,1984年100元貨幣的購買力大體相當於1983年的97.3元、1978年的85元、1952年的69.8元。
由於城鄉物價水平上升幅度有高有低,1984年城鎮居民拿100元貨幣購物相當於1952年的58.7元,而鄉村居民拿100元貨幣在當地購物則等於1952年的78.7元。另外,1984年城鎮居民拿100元貨幣購買食品等於1952年的48元,如購買副食品只等於37元。
1988年,腦力勞動者比體力勞動者收入低5.8%
1988年年初,北京市對職工收入情況作了一次調查,根據工作性質將職工劃分為:腦力勞動者,主要包括技術人員、企業管理人員、機關幹部和教師四部分;體力勞動者,以工人和服務人員為主。收入比例結果:腦力勞動者人均月收入172元,體力勞動者人均月收入182元,前者比後者低5.8%。
行業間收入差距是造成社會總體腦體收入倒掛的主要原因。在工業、交通郵電、公用事業、商業和飲食服務業等行業內部,腦力勞動者收入都略高於(或持平)體力勞動者的收入,沒有出現倒掛現象。但在腦力勞動者集中的部門,如機關,人均月收入128元,文體衞176元,教育136元,科研157元;體力勞動者集中的部門,如工業,人均月收入188元,交通郵電183元,建築220元,公用事業187元,商業和飲食服務業190元。腦力勞動者集中部門的職工收入明顯低於體力勞動者集中部門的職工收入。
1990年至2001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實際增長62%
改革開放之初,中國人創造的新名詞“萬元户”,幾乎成了家庭擁有鉅額財富的代名詞。很快,“萬元户”成為一個過時的歷史名詞。1990年至2001年,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實際增長62%。在城鎮,僅1989年至2002年13年間,國家就先後7次提高工資,城鎮居民收入明顯增加。
(《人民記憶》,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