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共場所音樂版權費遭質疑 標準被指不合理
廣州開徵公共場所背景音樂版權税在即,不少商家對收費標準提出質疑。有商家建議應借鑑歐美國家經驗,根據商場客流量,播放器及喇叭數量等都參數,制定更合理的收費標準。
天河商圈一年要花百萬
從今年10月底,廣州小到街邊的酒吧,大到數千平方米的大超市,若要播放優美的背景音樂就得付錢。各場所收費標準不一,其中賓館按照每牀位每月1.75元收取;演唱會按照總票價的2.5%收取;商場超市按營業面積計算,如營業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費2.66元。根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公佈的收費標準,商場、超市等零售機構要為背景音樂埋單支出最多。
昨日,廣州摩登百貨公司的有關人士為記者算了一筆賬。摩登百貨9月份連開兩店,公司總經營面積增至近7萬平方米,按照每年每平方米2.66元計算,公司光為背景音樂“埋單”一年就要花費18萬元。而且,公司每年還會新開1~2家門店,每家門店的經營面積不低於1萬平方米,新增背景音樂版權税費數額也不少於5萬元。5年後,摩登百貨的背景音樂版權税費將高達43萬元。
按照收費標準,擁有正佳廣場、天河城、廣百中怡、宏城廣場在內的天河商圈,目前經營面積合計超過50萬平方米,因此一旦開徵公共場所背景音樂版權税,僅一個天河商圈一年就要繳納133萬元的背景音樂版税。
昨日,記者採訪了多個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及連鎖超市有關負責人,對於按經營面積收取背景音樂版權税的做法,商家們大都表示“不科學、不合理”。
百貨商店認為,可根據客流量疏密程度,來分時間段收背景音樂使用費。購物中心則建議,應根據樓層、區域來分等級收取,“像一二層旺鋪,可以收高點,但像場內的一些死角、人流稀疏的區域,則不應收費。”
據記者瞭解,國外相關費用收費標準相對更科學。以英國PRS為例,其對商場收取背景音樂使用費時,會參考商場客流量,播放器及喇叭數量等參數,制定彈性收費標準。業內人士建議,廣州可借鑑國外先進做法,制定出更科學合理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