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富非法佔地伐木獲刑 環保執法不再高舉輕打
在全國興建100個連鎖經營制的“福海生態園度假村”,是曾經的中國大陸首富羅忠福的下半輩子人生計劃。他把第一個度假村選建在貴陽雲關山森林公園內,57歲的羅忠福30多年來第一次回鄉創業。但他沒有想到,自己會栽倒在自己的家鄉。
9月29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非法佔用農地罪和濫伐林木罪對羅忠福判處10年6個月有期徒刑。
貴陽“福海生態園案”從一審到二審,引起社會各方關注。有法學專家撰文稱此案為“1997年修訂刑法以來我國最為嚴厲的刑事制裁破壞資源犯罪的案件”,讓人看到環保執法的鞭子不再“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也有人評論説,“未批先動工”是房地產業和一些行政審批部門之間的“潛規則”,但這一次,深諳此道的羅忠福遇上了“動真格兒”的貴陽司法部門。
巧立名目,非法佔地伐木被判10年半
雲關山森林公園是貴州省省級森林公園,離貴陽市區約40分鐘車程。園內大部分林木都已有上百年曆史。作為貴州省林業廳下屬的科研機構,貴州省林業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林科院”)擁有該森林公園的土地權和林木權,並長期駐點在此進行科學研究。
2005年8月,《雲關山省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獲得通過,林科院開始為規劃中的“生態休閒區”招商引資。通過中間人,林科院與正在為“福海生態園”計劃四處覓地的羅忠福及其名下的北京福海福櫻石新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海公司”)一拍即合。
2006年6月6日,林科院下屬的貴州綠源園林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源公司”)與福海公司簽署了協議,約定綠源公司提供雲關山森林公園2000畝旅遊森林用地,福海公司投資3.2億元,修建1200套組裝式度假別墅。
雙方約定,土地和林地的權屬不變,每組裝好一套度假別墅,福海公司付給林科院兩萬元。之後的管理經營收益,福海公司享有85%的利潤回報,綠源公司享有15%。
然而,福海公司選定的這2000畝土地不僅大大超出了生態休閒區210畝的範圍,而且位於森林公園的核心景區,按規定,是不能建設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項目的。
這個項目顯然無法獲得審批。為使項目合法化,雙方又倒簽了一份虛擬時間為2006年6月4日的假協議,隱去關於“1200套組裝別墅”的內容,為福海生態園項目披上了“科普教育和生態旅遊”的合法外衣。
2006年6月8日,綠源公司與福海公司再次簽訂協議,明確6月4日的假協議是“為了使雙方合作的項目福海生態園順利施工,讓相關部門加快審批立項速度”而“用於上報、審批立項之用”,“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該協議自然作廢”。
真假3份合同簽訂後,貴州省林業科學研究院開始向相關部門報批手續。部分行政主管部門陸續發文,“原則同意”該項目開展前期工作。
2006年9月初,在還未辦好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福海生態園項目開始啓動地基平整、土地硬化、樹木移植和墳墓遷移等工作。
直到2007年10月被貴陽市相關部門責令全面停工,一年的時間內,這個違法項目非法佔用用材林地7.79畝,非法佔用特種用途林地10.03畝,完成地基硬化8塊,架空地塊16處,建成辦公樓1處,修建亭子5處。
另外,為修建生態園中的道路,該項目以修建護林防火通道為名,報批並取得了林木採伐許可證,採伐了43.86畝、共2718株林木,其中有24.98畝林地超出審批設計範圍。
2008年8月27日,貴陽市清鎮人民法院環保法庭依法審判了這起案件,其中以非法佔用農用地、濫伐林木兩項罪名,分別判決羅忠福和貴州省林科院原院長於曙明有期徒刑10年半。
幾名被告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兩天半的激烈庭辯,依法對羅忠福作出了前述終審判決,於曙明被改判為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