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參加選美很正常
21歲的袁靜是最年輕的江蘇省人大代表,也是團中央候補委員,更是今年的奧運火炬手。近日,袁靜因參加“2009國際中華小姐”的選美大賽再次引起廣泛關注,獲得廣泛支持。但由於袁靜的特殊身份,也招來了一些網友的非議(據10月11日《北京青年報》)。
事實總是勝於雄辯。初選中,袁靜在眾多佳麗中脱穎而出排名第二,儘管她“沒想到我能有這麼多的選票”,但眾多網友的理性選擇本身就是對她參選行動的真實認可和熱情支持,我們要相信網友的眼力和判斷。畢竟袁靜“不光是個人大代表,更是個有朝氣的年輕人!”多少有些令人遺憾的倒是:袁靜因為“我實在是分身無術”而放棄了繼續比賽。
然而,從這件事情中引出的另一個話題卻是極其富有時代價值的,即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進程當中,如何保證“每個人的自由發展”?這是因為,自由個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終極價值和目標。
人的自由個性根源於對特定社會限制的突破和反抗。人的自由個性實質上是一個人對社會的自由,是指一個人在遵守法律或道德的前提下的行動自由。也就是説,人的某種行動除了受一定道德和法律約束外,不受他人意志和社會權力的支配和奴役。在社會現實生活中,人們總是力圖獲得的就是那種不受權力意志支配的自由行動。而基本的法理是,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
目前沒有任何法規要求人大代表不能參加選美,袁靜參選是其自由個性的表達與張揚,他人無權干涉;袁靜如實公開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表明了其性格中的真誠與坦蕩,反映出了80後的個性特徵;每個參賽選手都希望有人支持,都會為自己拉票,為什麼袁靜就不能為自己拉票,拉票也是她的權利。所以,人們大可不必為此而莫名驚詫,説三道四。袁靜參加選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其實,如果説不正常的話,恰恰是一些人對人的價值和人道主義的抽象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