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能否降下來是檢驗醫改成效的標準
作者:朱稳坦
《關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今日全文公佈,向社會徵求意見。《意見》提出,要堅持公共醫療衞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體系,加強監督管理,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參與,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衞生制度,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進社會和諧。(《新華網》10月14日)
當前,醫療體制的矛盾集中體現在羣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上,而羣眾"看病難、看病貴"又源於藥價虛高問題。可以説,能否把虛高的藥價切實降低下來,達到老百姓能夠承受的程度,是檢驗醫改是否取得成功的標準和關鍵所在。為解決這一問題,根據《意見》的規定,我國將統一制定和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確定我國基本藥物品種和數量。並建立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體系,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採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在合理確定生產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保障羣眾基本用藥。應當説,就藥價虛高問題,《意見》開出了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藥方",是找對了思路。但是,如何確保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貫徹,確保基本藥品的使用面和覆蓋面,這成了醫改的關鍵所在。
首先,如何確保"基本藥品"的優先使用?應當説,當前百姓所深惡痛絕的藥價虛高主要高在醫院,而不在藥店。那麼,在目前醫院以藥養醫、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的體制下,即使廉價的"基本藥品"直接進入醫院了,但如何保證它能"優先使用",順利進入患者手中,是個首先必須要考慮和解決的問題。特別是,按以往經驗,一些醫生由於自身的利益關係,或為了吃回扣,往往給患者開高貴价,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的負擔。雖然,按照《意見》規定,各類醫療機構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並確定使用比例,但顯然,如果相應的配套政策和強制措施沒有跟上,這種"優先權"很可能成為一句空話,使這一政策完全失去應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