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全民共享改革成果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的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深化,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有效地調整了各種經濟主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讓人民羣眾更好地共享改革開放的豐碩成果。
“改革開放的30年,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居民收入增長形勢最好、羣眾得到實惠最多的30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近日指出。
改革開放以來,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帶動下,居民總體收入水平快速增長,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生活質量不斷改善,部分羣體率先富裕起來。1978年到2007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43.4元增長到了13785.8元,增長了39倍,年均實際增長7.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33.6元增長到了4140.4元,增長了31倍,年均實際增長7.1%;職工平均工資由615元增長到了24932元,增長了40倍,年均實際增長6.9%。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始於農村,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也首先從農村開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極大地調動了農民擴大再生產和增加農業投入的積極性,農民收入多少直接取決於他的勞動成果。從1978年到1984年,農民人均全年純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55元,年均增長率為14.9%。
進入90年代以後,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農民外出務工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農民分配方式更加多樣,收入來源進一步多元化。2006年全部取消農業税,較大地減輕了農民負擔。農業税的取消標誌着在中國延續了2600年的“皇糧國税”的終結,在農民和國家的分配關係上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公共財政加大了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設立了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補貼種類,強化了對農業的支持保護。
1984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從農村轉向城市以後,城鎮分配製度改革快速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