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外國記者採訪條例體現中國堅持對外開放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18日表示,國務院17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體現了中國堅定不移地堅持對外開放方針。
王晨是18日在清華大學“伊斯雷爾·愛潑斯坦研究中心”成立大會上發表這一看法的。
他指出,新條例基本延續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並吸取了奧運會期間對外國記者服務和管理的經驗和好的做法,使今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有法可依、更為便利。
“中國政府歡迎外國媒體和記者來華採訪,希望他們更多地向世界報道、介紹中國的情況。我們將盡力為他們提供幫助和服務。同時也希望他們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遵守新聞職業道德,更客觀公正地進行採訪報道,增進中國與世界各國的瞭解與合作。”王晨説。
國務院總理温家寶17日簽署第537號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新條例同1990年公佈的條例相比有了重大變化。比如,外國記者來華採訪不再必須由中國國內單位接待陪同,外國記者赴開放地區採訪,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
美國著名記者、普理策獎評委會原主席西摩·託平對本社記者説,取消對外國記者的限制表現了中國的進步。“中國應該包容地接受外界的評價,不論是褒獎,還是批評。這正能顯示中國的自信。”西摩·託平強調。
中國外文局副局長黃友義説:“以前外國媒體對中國有一些不實的報道。但隨着外國記者越來越多,準確報道的比例會增多,失實報道的比例會減少。”
“外國記者來中國採訪是好事啊!”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王玉女士聽説新條例頒佈了,高興地對記者説,“這樣才能體現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實實在在的,才能體現世界都是一家人嘛。”
從海南來北京旅遊的“揹包族”王紹飛説:“要是有外國記者採訪我,我得跟他們説説家鄉的新發展、新變化。我還想向他們瞭解瞭解國外的風土人情呢。”(記者楊博) (來源:新華網)